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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下這樣 是想讓更多人進來看 給點意見 主因:房客拖欠租金 經過:(這段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過) 今年7月將房屋出租了(社區大樓) 到每個月約定時間 一定要我用LINE催繳 才會把錢轉進來 第1個月催繳後2天後收到錢 第2個月催繳後5天後收到錢 第3個月催繳後10天後收到錢 這個月我催繳 目前過了9天了 還沒收到錢 每次都用各種理由推拖 我的個性不太會去跟人家要錢 所以每次一到收租時間 我的壓力都好大 甚至失眠.... 然後我在網路上查了很多租屋蟑螂的例子...才驚覺很多事不能做 例如斷水 斷電 換門鎖 拆大門 直接進入屋內等等....完全不能做 只能等2個月押金扣完 再等欠租2個月才能開始跑法律程序.... 跑完法律程序 可能又要半年後了...最後也可能只是拿到債權憑證.... 原來當房東遇到租屋蟑螂是多麼的無力.... 本來想說第一次當房東 要當個好房東 不算租期提早給他鑰匙讓他搬家 簽約時押2說要分2次付 我也爽快答應 簽約時說會續租 問還能不能再降租金 我也爽快降給他 東西有問題 我都3小時內馬上處裡 社區有發什麼現金券 摸彩券等等之類的 我都全部給他 機車位要抽籤 抽到清潔費由我這邊全出 不跟他收 真的覺得好無力 本來相信大家都是善良的 結果得到的回報竟是這樣..... 問題: 當初把出租房屋想得很容易 所以租賃契約我是電腦打成A4紙1張2頁而已 我把合約拿出來仔細看了一下 裡面並沒有提到甲方(屋主)不得將房屋轉租於第三人 只有寫到出租範圍是幾樓之幾"全部" 那我有想到 如果我把房屋再出租給第三方 是否有違法??(債務不履行? 詐欺?) 第三方是安排好的 簽短期租約 合法承租 一起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主要就是想用合法手段請人進去鬧到他們租不下去而已....(雖然可能請不到人) 發現如果可以 好像可以解決很多租屋蟑螂的問題 前提是要找的到人幫你而且要夠兇才行 我已經查了很多資料了 目前覺得這樣是最可行的 所以想說上來問問 是否有什麼要注意的 當然這是不好的示範啦 也不是說不給拖欠租金 但如果是押金扣完又賴著不走...這或許是最快速的方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6.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06063110.A.A7E.html ※ 編輯: hh22883 (36.233.16.229 臺灣), 11/23/2020 01:16:35
spmark: 1. 一屋二租違法 11/23 01:51
spmark: 2. 轉租必須有書面同意才行 11/23 01:51
spmark: 3. 你可以奪命連環催,不要放心上給自己找麻煩 11/23 01:51
我想請問一下 是違反哪條法條?? 詐欺基本上是不成立 我並沒有使用詐術使人陷入錯誤 因為我有讀過一些基本的法律 所以基本上懂一些構成要件在哪 另外轉租要有書面同意 應該是指二房東尋求屋主同意 或是承租人徵求屋主同意 但...現在是我本人(我就是屋主)要要再轉租給別人 如果遇到擺明是要擺爛的 我奪命連環催也是沒用.... 就是很放在心上 所以現在還是失眠睡不著..... ※ 編輯: hh22883 (36.233.16.229 臺灣), 11/23/2020 03:00:03
lawer1314: 你已出租並移轉於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也基於租約有 11/23 04:14
lawer1314: 合法的占有本權!若你現在再出租給第三人,除了對第三 11/23 04:14
lawer1314: 人負債務不履行外,原承租人也基約該占有本權可排除該 11/23 04:14
lawer1314: 第三人之妨礙!若該第三人是你找來的(即惡意),該租 11/23 04:14
lawer1314: 約還可能屬於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且還可能有購成偽造私 11/23 04:14
lawer1314: 文書之可能!還是看看租約有無提前解約條款,與房客協 11/23 04:14
lawer1314: 調認賠殺出吧! 11/23 04:14
lawer1314: 下次租約請公證,或是租約定3個月or半年且明定屆期若 11/23 04:28
lawer1314: 無重新訂約原租約即終止或是約定得提前解約等,多少可 11/23 04:28
lawer1314: 以降低預到蟑螂租客的風險!另外租賃新法欠租兩個月就 11/23 04:28
lawer1314: 可終止租約了! 11/23 04:28
(原文加註第三方就是故意安排的沒錯) 我的假設就是第三方是我故意安排 一樣會簽約(短期租約)合法入住 雖然這要舉證我是惡意的應該很難 但看你這麼說 應該還是有風險在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租約到期 我是否可以馬上趕人? 直接轟出去應該沒犯法吧??
mimily0504: 出租是用房子的"使用權"換取"租金", 一屋兩租你就沒法 11/23 04:48
mimily0504: 給第二個房客使用權, 違反那條法律我不知道, 理論上是 11/23 04:49
mimily0504: 民法或是違約, 當然你如果使第二個房客陷於錯誤就是 11/23 04:50
mimily0504: 詐欺. 那第二個房客幹嘛為了房子去跟第一個房客鬥, 11/23 04:50
mimily0504: 當然是跟你把押金和租金要回來, 甚至還跟你要違約金 11/23 04:51
當然不可能找到一般房客承租 都是安排好的狀況下 我比較不想扯上刑事案件 如果民事 我相信他們也不想去耗這個時間 一來他們要先繳裁判費 二來他不繳租金所以沒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 編輯: hh22883 (36.233.16.229 臺灣), 11/23/2020 05:09:05
lawer1314: 原租客其實根本也不用管你與第三人的租約是否通謀,重 11/23 07:07
lawer1314: 點是本於原租約的占有本權即可本於占有人向第三人行使 11/23 07:07
lawer1314: 占有的物上請求權以排除侵害!你所想的一屋出租後再二 11/23 07:07
lawer1314: 租的方法並無法達成趕人效果!至於租約屆期終止要趕人 11/23 07:07
lawer1314: ,遇到死不搬的,還是得先興訟,待勝訴至法院強制執行 11/23 07:07
lawer1314: 少說也n個月了(若租約有公證則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快 11/23 07:07
lawer1314: 很多但也要1~2個月)可別直接開門換鎖啥的,會有強制 11/23 07:07
lawer1314: 罪或侵入住居的問題!所以才會請你回去審視租約,與租 11/23 07:07
lawer1314: 客協議提前解約認賠殺出吧! 11/23 07:07
albertab: 法律面詳參上述,實際面:負負是否會得正?端看你的背景 11/23 09:55
albertab: 如果您只是一般殷實老百姓,不建議用您列舉的方式處理。 11/23 09:56
lawlcf: 你會不會構成詐欺,要看你有沒有跟第三人揭露目前的使用 11/23 09:58
lawlcf: 狀況以及合約履行情形,一屋二租的案件,有被起訴的, 11/23 09:59
lawlcf: 也有有罪確定的。最好的方法還是每年公證,把風險降低 11/23 10:00
lawlcf: 比較實在。 11/23 10:01
lawlcf: 民事上,雙方都會構成債務不履行,到時候就是大亂鬥。 11/23 10:02
lawlcf: 如果是「安排好」的房客,則會有侵入住居罪的問題,請斟酌 11/23 10:04
corlachang: 房客又沒欠租,遲繳就看你契約有沒罰則,沒有就是催討 11/23 12:43
corlachang: 既然都找過資料了,不想走法律途徑,那就踏灰色地帶啊 11/23 12:44
corlachang: 你故意找善意第三人幫你對付房客,那一定違法啊,鬧大 11/23 12:47
corlachang: 了你更慘,前後房客都可以告死你 11/23 12:48
mark0204: "個性不太會去跟人家要錢",還是別當房東好了 11/23 20:47
youwei75: 只能說你不適合當房東! 若焦慮的話看醫生才是對的 11/23 22:54
youwei75: 我是都直接請房客開票,一次一年12張,省事 11/23 22:55
youwei75: 雖然還是有跳票的可能,但一般人比較不會拿信用開玩笑 11/23 22:56
alex8398: 有點天才 但是有用早就有人用了 第一個光你硬要讓別人進 11/24 09:29
alex8398: 去,就有侵入住居罪的可能 11/24 09:29
mimily0504: 他是想要讓第三者(第二組)房客去做這件事, 我覺得這跟 11/25 18:33
mimily0504: 雇人去騷擾第一組租客是一樣, 付出額外的酬金, 教唆之 11/25 18:34
mimily0504: 之類的就跑不掉, 第二組租客的作為都可以算在原PO頭上 11/25 18:35
mimily0504: 不付額外的酬金, 第二組租客哪裡找的到.... 11/25 18:35
transiency: 要是找得到人幫你騷擾他們,直接讓他們騷擾就好了(但 11/29 10:38
transiency: 恐有刑責),何必要用租客為由都一圈(一樣有刑責)? 11/29 10:38
windsson: 這什麼邏輯 12/01 15:52
asdf1212: 你好慘,看你這樣,我慶幸我只賠兩萬塊Q_Q 12/04 19:33
isurrender: 不適合當房東 12/09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