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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先描述一下目前狀況 本來是承租透天的某一層房間,曬衣服的會去頂樓曬,但是在幾個月前房東的兒子也搬過 來頂樓居住,就在這幾天突然在頂樓貼了一張公告 內容如下 「從今日起,洗完衣服請拿到自己房間曬,頂樓空間不給使用」 請問一下,這樣合理嗎? 有沒有機會可以申訴之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8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07794878.A.324.html
operatorm: 說真的,自房擺1組曬衣架,不怕衣物被偷,內衣褲被偷加料, 12/13 06:05
operatorm: 不怕風大吹落,要申訴啥 12/13 06:05
oollooll: 當初租屋時 合約時間內 有說明曬衣地點嗎? 12/13 10:44
albertab: 以簽約時,雙方合意填寫在合約書的內容為準。 12/13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