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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半年,決定將此事公諸於世,希望不要再有人蒙受其害。 楊梅人請注意此租屋蟑螂: 鄭xx,台南人,約55歲的女性,現在應該是從事房仲業,據悉,現在居住於楊梅。 經過: 這個人在土城跟我租屋,租約在去年底到期,約期終了時卻以身體不便為由賴著不走,也不 付租金。 這個人一開始跟我說想再租半年,房租照繳,被我打槍,後來又說兩個月.一個月.20天,好 像別人都沒事,可以整天與其耗一樣。 後來跟我說20號搬,我拒絕後,答應9號,且9天房租不用繳,還要被這個人情緒勒索“多年 的情誼得到這樣的對待”......一年也只有簽約那天會碰面而已 9號時又跟我說某某原因不能搬,又拖到12號......loop,最後拖到自己說的20號還是無法 兌現。 一直到1月底,幫這個人出了搬遷費(大概三萬多),而且還幫忙整理這個人的東西,才使 其搬離。而這個人至今卻沒有還任何一塊。(雖然也不指望會還,只要說到這件事,這個人 一定是藉口一堆,聽太多了) 事實上從2019年的年底,這個人就開始拖欠房租,原本是10號要繳,這個人說15號一定,然 後又因為某某原因無法繳交,20號一定繳......loop ,當時心軟答應這個人再租一年,真 的是錯誤的決定。 若您的房客疑似是這個人,可以寄站內信給我確認。 若您的房客正好是這個人,請不要對這個人手下留情跟心軟,這個人就是會吃定你/妳,大 絕招是拖字訣、以拖生變,濫用別人的善心和自己的專業。然後這個人跟你/妳說得話,即 便是這個人的專業,沒有証據都不要採信。(試想:租約期滿就應該搬離都做不到的房仲業 ,能有多值得相信) 建議租約要去公証(聽說公証的話,租期終了即可強制搬遷,但房東要繳稅),和其談事情 最好有第三方在場且知情,以保障自己。這個人剛當您的租客應該還不會太皮。 押金等到最後沒問題再還,不要跟我一樣給這個人折抵最後兩個月的房租。 簽約時寫的保証人應該是這個人的兒子,他應該是無辜、不知情的,建議打個電話讓他知道 他“又”被當保証人。 若您是這個人的同事,建議不要與其有金錢上的往來,這個人疑似之前有詐騙過同事。 如果您是這個人的朋友,請儘量勸勸這個人、幫幫這個人不要再這樣下去。 以上,楊梅人請注意自身權益~~ 補充一下,若您是此人的鄰居,別看這個人好像慈眉善目的。儘量不要跟這個人往來,是保 護自己最好的方法,也許你自己無所謂,但請想想您的親人Xd 然後之前跟這個人簽租約的時候,約一點到,都是我到了之後打電話給這個人,這個人才從 公司姍姍來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54.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28467654.A.3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