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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找到新租屋處 是找仲介帶看 帶看時候有詢問是否有租屋規範或是禁止養寵 仲介當下說沒有 到簽約的時候 也有確認過 並沒有簽額外的條款 到搬進去後房東才說 他的房子不租給有養寵物 我跟他說是有跟仲介確認過這間房子並沒有限制寵物才租的 當下簽約也沒有禁養寵物 請問各位 這樣該怎麼辦 這樣是否可以跟仲介賠償 感覺被騙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6.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31797035.A.C96.html
kevinjl: 關鍵在 你能指證他說可養 大多數都否認啦 09/16 23:39
sakujira: 可以,有保留對話就可以叫他賠,不然就鬧大 09/17 05:44
MDCCLXXVI: 應該留line訊息 09/17 08:48
akdong: 只有口頭 很難舉證... 09/17 11:50
Antihsieh: 建議:往後看房過程時,手機開錄音鎖定螢幕拿在手上, 09/17 11:57
Antihsieh: 以便錄音存證,同遇上問題房東方時,當下當場應對、存 09/17 11:57
Antihsieh: 證自保 09/17 11:57
blackZ2: 那目前簽的合約上有嗎? 09/17 18:24
VTsuyoshi: 契約沒寫明禁止養寵物的話,就是可以。 09/17 18:55
akdong: 目前契約上是沒有 但有一條 雙方皆可提前終止合約 感覺沒 09/17 20:47
akdong: 談好 對方就會終止合約... 09/17 20:47
spmark: 要錄音就光明正大錄阿,偷錄的東西沒用 09/17 22:34
spmark: 直接跟對方說:以下對話會錄音做紀錄 09/17 22:34
spmark: 何必偷偷摸摸,又不是見不得人 09/17 22:35
Antihsieh: 當事人錄音根本無需事先告知,意圖帶風向有事嗎,有本 09/17 23:02
Antihsieh: 事做賊心虛,沒本事被別人錄音? 09/17 23:02
c121125: 偷錄的東西只要自己是對話的一方,並且不做違法用途是合 09/17 23:27
c121125: 法的,不用擔心 09/17 23:27
c12112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9條有載明 09/17 23:29
peacesignv: 錄音跟對話截圖、書信應該都是當事人之一就沒問題吧 09/18 11:11
spmark: 怎麼這麼好帶風向?我只說沒用,又沒說會有事 09/19 03:53
spmark: 而且我的發言明明是鼓勵光明正大的錄音存證 09/19 03:54
spmark: 怎麼有人跑出來支持偷偷錄音? 09/19 03:54
spmark: 就好像調解、公證一樣,光明正大的大家把條件說清楚 09/19 03:55
spmark: 不方便寫下、就用錄製的,不是很棒嗎? 09/19 03:55
spmark: 屋況也用錄影的,都一樣意思,不懂為啥有人要鼓勵偷偷錄音 09/19 03:56
spmark: 而且連執行的細節都講得好清楚啊 09/19 03:56
c121125: 偷錄的東西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就是可以當作證據使用啊 09/19 07:44
c121125: 當然不符合條件的話就是會被告 09/19 07:45
c121125: *偷錄音 09/19 07:45
c121125: 很多時候是要防小人不是防君子,原PO的情況正是遇到小人 09/19 07:47
mujiigem: 如果房東踩很硬或者你不想認賠殺出,那可以先詢問房東 09/19 22:14
mujiigem: 禁養寵物的原因,假設是怕傢俱損壞,你可以提出條款(例 09/19 22:14
mujiigem: 如抓壞沙發賠款或者退租時要清除寵物味道之類的)。彼此 09/19 22:14
mujiigem: 以和為貴,雖然租約沒註明,你的立場是站得住腳,但房 09/19 22:14
mujiigem: 東心裡就是不舒服,難保日後房東處處刁難 09/19 22:14
spmark: 偷錄的東西,可能會被告、可能可以用,看情況 09/20 23:11
spmark: 情況包含,你使用的目的、你遇到的法官 XD 09/20 23:11
spmark: 做人還是光明正大點吧,不鼓勵偷偷摸摸 09/20 23:12
spmark: 以後出門是不是要全天候開錄音錄影?連買東西都要偷錄? 09/20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