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wer1314: 先看租約關於提前解約怎麼約定,得否提前解約或有無違10/27 18:40
→ lawer1314: 約金!不然若是約定不得提前解約,則回歸雙方協議;或10/27 18:40
→ lawer1314: 是約定得提前解約但約定2個月違約金,上述兩種情形房10/27 18:40
→ lawer1314: 東扣兩個月押金的作法並無不妥喔,頂多後者可能可以用10/27 18:40
→ lawer1314: 新法最多扣一個月跟房東談談看!你弟跟室友間之內部如10/27 18:40
→ lawer1314: 何分擔與房東無關!所以直接請要解約的室友要嘛找人來10/27 18:40
→ lawer1314: 承接租約不然就是獨自承擔違約所應付出的不利益!10/27 18:40
剛剛有去查合約,是不得提前解約
所以我跟弟弟說請他跟朋友說
他有履行合約或是找人承接的義務
→ surimodo: 找人接續約吧 然後朋友提早退也不該退押金10/27 18:55
推 auauu03: 請房東叫朋友找租客呢,若找到就不扣押金,畢竟也是不小10/27 19:32
→ auauu03: 的數字10/27 19:32
推 spmark: 解決問題的話,就是快點找人來合租10/27 21:15
→ spmark: 法律來說的話,誰簽乙方,誰就要負責10/27 21:16
→ spmark: 一個擺爛,房東就找另一個10/27 21:16
→ spmark: 乙方違約,就照違約走,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10/27 21:17
→ spmark: 不想違約的話就是你弟弟每個月繼續支付2萬元10/27 21:17
這樣理解了
謝謝
所有弟弟跟朋友間若是協商不成
對朋友是否有什麼比較強硬的手段
弟弟也說朋友如果這麼堅持他完全不用拿任何錢出來
朋友也不用當了
※ 編輯: evomichael (110.26.66.216 臺灣), 10/27/2021 22:32:34
推 kevinjl: 不用講朋友不用當的氣話 去談談只賠一個月的主張跟房東談 10/27 23:25
→ kevinjl: 拖越久 只是浪費更多時間 10/27 23:27
→ mimily0504: 房東是在逼你弟一起違約嗎? 先搬的兩萬全退,要走完 10/28 07:16
→ mimily0504: 約的每月多七千.... 10/28 07:16
推 abluelos: 選擇違約都搬走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 越拖越花錢 10/28 09:04
→ abluelos: 按合約的"弟弟跟朋友都列(乙方)" 10/28 09:06
→ abluelos: 就是任一人跑路 另一人要走完全部合約 或者違約 10/28 09:06
→ abluelos: 要看合約是否得提解終止租期 10/28 09:08
→ abluelos: 以及必須多久前告知終止租期 10/28 09:08
→ abluelos: 按現在才10月 1月初才搬走 10/28 09:10
→ abluelos: 只要合約得提前終止租約 一般來說就是只扣一個月租金 10/28 09:10
推 abluelos: 如果合約是不得提前終止租期 兩人一起違約最省 10/28 09:12
→ gman1975: 跟人合租 真的好多問題!最後朋友都做不了 10/28 10:07
推 gunsel: 正常狀況下朋友應該要支付租約5個月的50,000,扣除保證金 10/28 14:44
→ gunsel: 表示他仍須支付30,000;但因為房東有降價,所以朋友應支付 10/28 14:44
→ gunsel: 35,000-20,000=15,000 10/28 14:44
推 windsson: 下次學乖了不要這樣簽約 10/30 00:14
→ windsson: 1.不要跟你無法掌控的人或無條件付出的人合簽同一份約 10/30 00:14
→ windsson: 2.沒有解約條款的約要想想自己能否負擔 10/30 00:15
推 windsson: 腦袋有洞才會答應讓房東退朋友2萬然後房租改1萬7y 10/30 00:18
→ windsson: 變成那個朋友完全沒損失就能提前搬走,莫名其妙 10/30 00:18
→ windsson: 然後留下來的人還要每個月多付7k 10/30 00:19
→ windsson: 把那2萬拿來把17k租金再降到13500還比較實際 10/30 00:20
推 windsson: 怎麼會是退給要烙跑的人 10/30 00:22
→ spmark: 要這樣簽約沒關係,合租通常是為了省錢 10/30 21:49
→ spmark: 支付較少的費用可以享受一個家庭的所有設備(客廳廚房...) 10/30 21:50
→ spmark: 記得,合租的人彼此之間,多簽一份合約 10/30 21:50
推 mujiigem: 若是立場調換,換作是你要先搬走,你還會付清搬走後的 10/31 22:26
→ mujiigem: 房租嗎= = 10/31 22:26
→ mujiigem: 提早解約的那方,又不是連押金都要拿回,哪有什麼叫做 10/31 22:28
→ mujiigem: 「義務」要付清後面的房租 10/31 22:28
→ mimily0504: 不得提前解約,就是要履約到完的意思 10/31 23:13
→ mimily0504: 付清後面的房租正常啊 10/31 23:14
推 abluelos: 沒有一定要付到滿期 不租到滿期的 就是押金被扣光 11/01 02:54
→ abluelos: (依合約) 11/01 02:56
推 spmark: 實務上是扣押金,但那其實很不合理....因為我國押金太低了 11/02 03:42
→ spmark: 以後大家還是把提早終止租約的約條款寫清楚一點吧 11/02 03:43
推 sakujira: 談錢傷感情 11/02 04:35
→ mimily0504: 沒錯啊,所以那種以為兩押很足夠解決一切的不知道在 11/02 06:46
→ mimily0504: 想啥。 11/02 06:46
→ mimily0504: 如果像社宅主張沒保證人,三年租金付清,看他會不會 11/02 06:49
→ mimily0504: 說押金不要,後面租金和他沒關係,擺爛人太多,擺爛 11/02 06:49
→ mimily0504: 的狀況還千奇百怪 11/02 06:49
→ mimily0504: 而且租客最多兩個月解約,契約簽不得提前終止,房東 11/02 06:53
→ mimily0504: 說最多給兩個月違約金,然後房客在指定期限一定要搬 11/02 06:53
→ mimily0504: 離,看跟房客方提前終止難度有一樣嗎? 11/02 06:53
→ corlachang: 不得提前解約,房客硬要走人,除了違約金以外,未到期 11/02 13:03
→ corlachang: 房租也是要付清的。問題在法律強硬規定百姓自房出租 11/02 13:04
→ corlachang: 只准收兩個月上限,所以房東只能靠民事訴訟討房租。 11/02 13:05
→ corlachang: 而這上限只有適用百姓,政府不用,像某次社宅出租, 11/02 13:06
→ corlachang: 房客沒擔保,押金就是你整個租期的租金。 11/02 13:07
推 abluelos: 不得提前 而房客提前退租 不就是違約 合約有明文違約金 11/02 19:42
→ abluelos: =等值兩月租金的押金 根本沒有一定要繳滿 按違約來處理 11/02 19:43
→ abluelos: 你都違約了 哪來的要按約繳滿 11/02 19:44
→ abluelos: 本身違的約"就是要租滿期" 11/02 19:45
→ mimily0504: 實務上兩個月押金最好扣, 但實際上基於契約自由, 不得 11/02 22:01
→ mimily0504: 提前解約, 基於契約自由, 違約金可自行約定 11/02 22:03
→ mimily0504: 那份內政部的相關函釋文件有好幾百頁, 有興趣自己去翻 11/02 22:06
推 abluelos: 上述是按上述合約=>違約金=2個月 11/03 20:01
→ abluelos: 雖然違約金可以自行約定 11/03 20:04
→ abluelos: 實際上 有認真審閱合約的話 11/03 20:04
→ abluelos: 這種不得提前就扣兩個月的合約 11/03 20:04
→ abluelos: 根本不會考慮去簽 尤其是合租 11/03 20:04
→ abluelos: 租屋族本身就是有變動的可能性大 11/03 20:04
推 abluelos: 更別說是違約金比2個月還高的 11/03 20:09
→ mimily0504: po沒有貼出契約原文,只有說約定不得提前解約 11/04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