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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親戚問,為方便閱讀使用第一人稱) 我有一間房子,租金便宜, 租約已經到期,但房客不搬走,堅持繼續住,且持續繳交租金, 請問有什麼合法的方式可以讓房客盡快搬走? *當初簽約沒有公證,房租也沒有報稅, 感謝版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39.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46282624.A.3A9.html
nggfn: 就去寄存證信函命其限期搬走,然後提出返還房屋訴訟,大概 03/03 12:58
nggfn: 要花一年時間吧 03/03 12:58
corlachang: 發存證信函告知不續約,最好到期前一個月,租金拒收, 03/03 13:54
corlachang: 不走提訴訟 03/03 13:55
corlachang: 續不續約最好一個月前就搞定,要續就簽好新約,房東發 03/03 13:56
corlachang: 覺不對勁就要提前準備,上當了解釋趕快法律程序跑一遍 03/03 13:57
corlachang: 不要去管房客反應 03/03 13:58
corlachan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rafUxXGcWM 現在蠻 03/03 14:18
corlachang: 多法律資訊可參考 03/03 14:19
cka: 不定期租約不能趕沒錯 03/03 14:36
Makubax: 沒報稅(噴 03/03 15:45
spmark: 已經到期就麻煩了,才剛到期的話還可以寄存證信函告知說這 03/03 21:45
spmark: 不是租金,細節怎麼弄已經忘了,但收兩次以上就沒救了 03/03 21:45
spmark: 台灣法律就是這麼沒天良,租約到期本來就該搬家 03/03 21:45
spmark: 卻變成default是房客可以繼續住,真是沒天理的法律 03/03 21:46
spmark: 各位房東記得在租約裡面的強制執行部分,寫好寫滿 03/03 21:46
mimily0504: https://i.imgur.com/kgMTSUw.jpg 03/04 01:40
mimily0504: 我現在契約不管用啥版本,都會加上最後紅框的字,因 03/04 01:41
mimily0504: 為不定期契約要收回太麻煩了 03/04 01:41
mimily0504: 租金便宜,補稅也沒多少錢,但是不定期契約要調整租 03/04 01:46
mimily0504: 金太麻煩,要透過訴訟,現在最好的就是房子趕快出問 03/04 01:46
mimily0504: 題造成他的不便不爽,漏水冷氣壞掉蟲害,這種因為便 03/04 01:46
mimily0504: 宜不想搬的房客才會搬 03/04 01:46
mimily0504: 有些升級版的修繕,可以調整租金,但是房客既然是因 03/04 01:47
mimily0504: 為租金便宜,也不太可能接受 03/04 01:47
spmark: 只有紅框那邊的字還不夠喔 03/04 04:08
spmark: 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要把罰則寫上去,也就是後續處理方法 03/04 04:08
spmark: 處理方法要寫在願受強制執行的內容那邊 03/04 04:08
spmark: 大概就是房客放棄房屋使用權、房客放棄遺留物所有權 03/04 04:11
spmark: 任由房東處理而不得求償 03/04 04:11
spmark: 還有追加垃圾處理費用也寫在裡面,現在丟垃圾貴得要死 03/04 04:12
mimily0504: 這大概就算是“期滿”,不搬離/遺留物/點交的處理, 03/04 07:51
mimily0504: 基本上契約是都有寫 03/04 07:51
mimily0504: 當然契約盡量詳細寫,有處理方法,方法沒有違背法令 03/04 08:02
mimily0504: ,上法院就是照契約走,不會有什麼懸念。 03/04 08:02
corlachang: 對,就如上所說,租約寫明到期解約、寫明罰則,不然 03/04 11:21
corlachang: 只照內政部那種模糊條約,房客不會鳥的,懂行的還能 03/04 11:22
corlachang: 走漏洞白住白用好久。 03/04 11:22
corlachang: 官府是慷他人之慨,人民財產被不當佔據、使用、得利 03/04 11:30
corlachang: 可這問題要較真,會有礙統治,所以法律上偏袒一方, 03/04 11:32
corlachang: 全世界政府都這麼幹。不過國家也不是傻子得罪另一方, 03/04 11:33
corlachang: 所以房產擁有者也可以在契約裡保障自己權益,就看你 03/04 11:34
corlachang: 懂不懂。當然會在這版來問的都是不懂的,也只能靠熱心 03/04 11:35
corlachang: 網友的經驗分享,吃一塹,長一智。 03/04 11:36
PeterCow: 只有轉賣房子一途,無合約的租客,過戶後新房東可請房 03/04 13:47
PeterCow: 客搬離,但有租約的就要合約執行完畢 03/04 13:47
lawer1314: 先看能否另簽新合約,不行協商看看怎樣願意解約! 或 03/04 20:18
lawer1314: 是想方法主張有收回自住之必要,如遷入名下無房產之親 03/04 20:18
lawer1314: 人戶口或是有懷孕分家等情事,若是店面還可檢具開業計 03/04 20:18
lawer1314: 畫書之類的!或是把該轉帳帳號註消賭對方不懂沒去提存 03/04 20:18
lawer1314: 然後滿兩個月(不含押金)依法提告解約! 03/04 20:18
beminaru: 每天進去客廳大一坨便,並警告他不可以動你的東西 03/12 14:45
beminaru: 拍照存證好,記得有個重點你也不能去動它的物品 03/12 14:45
beminaru: 他強調你的大便就告他 03/12 14:45
beminaru: 清掉 03/12 14:46
tx50xyz: 直接換鎖就好了,房客提告較無理,但建議寄存證信限期三 03/20 17:33
tx50xyz: 日搬,否則換鎖處理 03/20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