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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akingdown (As time goes by)》之銘言: : 媽媽名下的舊房子突然有老鄰居在幫別人問說想租 : 只是因裡面堆滿的許多舊東西 設在那裡的戶籍也還沒移走 : 其實很多信件還是會寄到那邊 水電市話都自動扣繳 : 鄰居就一直說堆滿東西也沒關係有通道可以進去就好 : 一個人而已 沒什麼特別要求 : 還沒說用多少錢租 因為也不知行情多少 媽媽也不知道 : 媽媽在電話中好像就有點被說服了 (因為對方說都沒關係 好像只是找個地方可睡) : 自己是傾向不要 因為覺得麻煩又沒經驗 賺一點然後可能要處理一堆雜事 : 一開始沒要求 不代表之後沒要求 ^^^^^^^^^^^^^^^^^^^^^^^^^^^^^^^^ 聰明 : 我跟媽媽講完她又覺得我說的好像有理由… : 主要是很多東西還需要處理 到時租人還能進出自如嗎? : 是不是如果是簽的是租雅房 就只有房間是他個人空間 ? : 其他公共空間我們還是可以自由使用 基本上就是契約自由 但如果他只是租個雅房,還是有權力使用走道的,通行進出是基本的 : 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 : 如果維護什麼希望房客能自理 可以這樣嗎? 可以,契約自由 : 像房間雖有冷氣 但如果用到壞掉 想要吹自己處理 : 租約裡面設備不包含冷氣這樣就好嗎? 把你想的那句寫進去契約就好 : 謝謝! 請神容易送神難 這年頭當房東要賺點小錢,背負的風險其實很高 契約能寫清楚就寫清楚,尤其罰則一定要寫,不然等於空談 要公證的話,強制執行那邊也要寫清楚 如果是我,我會先弄清楚租金要算多少錢 真的有想要出租的話,直接和對方聯絡,不要透過鄰居 這樣才容易稍微認識一下對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7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54355380.A.793.html
breakingdown: 謝謝你的建議 :) 06/05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