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如題,一開始租的時候並沒有就自己打鑰匙的部分做討論,當然我其實也沒想過可能不行 的問題 那現在房子已經點退了,房東突然打來說備用鑰匙不拿回去給他不退我們押金。 一來我想問那我們自己花錢打的鑰匙他現在要求我們無償繳回去是否合理,如果我們不繳 他是否可以扣押我們押金,另外我室友已經離開租屋縣市了,能不能要求房東出寄送的費 用 抱歉本來都點退完以為沒事了,突然被打一個回馬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9.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57793314.A.7CA.html
mark0204: 1.打備份鑰匙多少錢?2.房東不付鑰匙錢?3.為啥備份鑰匙?07/14 18:55
1. 兩組下來五百多,錢不多就理所當然隨便給嗎? 就不能釐清這中間的有什麼樣的規範 ? 2. 同上既然講說錢不多,房東也是拿回去做使用,那理所當然我們自己吞,這中間道 理可不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3.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有備用鑰匙,可能擺車上,可能擺辦公 室,我擺一份在機車上當作備用,請問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109.251 臺灣), 07/14/2022 19:00:28
lawer1314: 你拍視頻把備分鑰匙剪斷破壞掉再傳給房東吧!不然爲了07/14 19:03
lawer1314: 安全起見,若我是你房東還得整個換鎖!下次建議要打備 07/14 19:03
lawer1314: 分鑰匙要經過同意,或是租房時就換鎖,退租時回復原狀07/14 19:03
lawer1314: ,這樣既安全又避免爭議!都搬離了還留備分鑰匙怎麼想07/14 19:03
lawer1314: 都不太合理! 07/14 19:03
giacch: 這是個人財產 怎麼處理自己決定 不退押金就告恐嚇07/14 20:56
giacch: https://reurl.cc/rDMmA1 刑法 第 346 條 07/14 21:00
lawer1314: G大,這純屬民事糾紛,連侵占罪的構成要件都不符了遑 07/14 21:38
lawer1314: 論恐嚇!07/14 21:38
giacch: 說得對 要 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才算恐嚇07/14 22:02
giacch: https://reurl.cc/OA99rR 刑法 第 305 條07/14 22:02
giacch: 不算 侵占罪 嗎? https://reurl.cc/41ZZY3 刑法 第 335 條07/14 22:12
giacch: 要求交出備匙(個人財產)不合法吧07/14 22:12
giacch: 用不合理的要求來侵占押金...07/14 22:15
giacch: 房東若覺得不安全 更換門鎖就好了 07/14 22:35
giacch: 房東換鎖的錢是錢 房客打備鑰的錢不是錢? 07/14 22:35
giacch: 就算備鑰送給房東 要怎麼確定沒有其他備鑰07/14 22:35
lawer1314: 主觀上無恐嚇故意,亦無侵占罪主觀的不法所有意圖,主 07/14 22:37
lawer1314: 觀購成要件就不符合了!何況被份鑰匙仍在租客的實力支 07/14 22:37
lawer1314: 配範圍內,根本無侵占罪的易持有為所有之情形,所以恐 07/14 22:37
lawer1314: 嚇或侵占都無成立的空間!頂多看是依契約或是不當得利07/14 22:37
lawer1314: 等民事請求權基礎去解決!07/14 22:37
giacch: 你說的那些 應該由檢察官或法官來認定07/14 22:42
giacch: 未遂犯罰之 07/14 22:43
giacch: 我想表達的是 房客也可以有對抗的方法07/14 22:45
lawer1314: 房客打備費鑰匙並無經過房東同意,房東自然不用負該筆07/14 22:47
lawer1314: 費用,但相同的若要求無償取得房客自行打的備費鑰匙則 07/14 22:47
lawer1314: 有不當得利之嫌!換鎖跟房客打備份鑰匙這是兩件事!07/14 22:47
sichi: 要備鑰要給費用(含寄件費) 不然就換鎖 錢花在哪而已 07/14 22:51
lawer1314: 你要告當然可以,但按法條就已無成立可能,檢察官不可 07/14 22:51
lawer1314: 能起訴!另外,未遂犯係指已著手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07/14 22:51
lawer1314: ,但於本例,連著手都還沒,更不可能成立未遂犯! 所07/14 22:51
lawer1314: 以才說純屬民事糾紛,應循民事處理!07/14 22:51
sichi: 房東無權因此扣押金 反而是房東犯法07/14 22:51
lawer1314: 房東因此扣押金是否違法,其實還要看契約約定及關於租07/14 22:57
lawer1314: 賃物所有權完整性的認定,不可一概而論!07/14 22:57
giacch: 那我複製冷氣遙控器 你也要比照辦理嗎? 07/14 23:11
giacch: 押金應該是用於損壞賠償吧 07/14 23:12
giacch: 租車我也可以打備鑰 只要我不拿來犯罪 就是我的自由啊07/14 23:16
giacch: 我想我已說明我的看法 若有冒犯之處 先跟你道歉 07/14 23:20
mark0204: 我的3.是意指不租後留備份鑰匙做啥? 07/14 23:27
mark0204: 500 vs. 押金,你當然可以選擇為此上法院啊 07/14 23:28
mark0204: 而且你並無說明房東有沒有要付你備份鑰匙的費用07/14 23:29
giacch: 3 不就是怕遺失? 找房東借鑰匙一次要三百耶07/14 23:38
giacch: 我看錯 漏看不租之後 看原文不就是不想免費給07/14 23:42
mimily0504: 我房客是退租直接給我。留備份鑰匙這種事我覺得有疙 07/15 02:45
mimily0504: 瘩的是下一個房客,打鑰匙的錢或者下個房客可自行換07/15 02:45
mimily0504: 鎖,也是一個方法。07/15 02:45
mimily0504: 就像有些人不給房東留被備份鑰匙,持有備份鑰匙並不 07/15 02:47
mimily0504: 侵害現任房客的權利,現任房客會怕,只能自己換鎖。07/15 02:47
樓上我有看到大家提出的疑點同樣在這裡回覆,有漏掉我再補。 這應該是純民事糾紛啦xd,缺乏刑法的構成要件,單純租賃問題檢察官是不會理我的。 房東說他不會支付打鑰匙的錢。 另外不是扣押金,而是整筆押金扣下來不退,因為我們是租家庭式,押金三萬元,說多不 多,但隨便讓他扣著我想也是比較奇怪。 補充一點,房東說他交給我們的時候做過全屋清潔,因此我們還給他也要做全屋清潔,跟 我們已經打掃過了沒有關係。他會請人來弄,再從押金扣掉。這是我原文沒有提到的,一 方面也是這樣所以鑰匙要免費繳回去讓我很不舒服。 M大,就像G大說的,我只是對於免費給有疑問,要是房東希望我們給,說一下小事,但房 東早上來跟我點交完了,下午突然打來說:「你們鑰匙不還來我會當你們沒有點交過喔, 押金就不會退給你們。」我聽了就覺得很奇怪,所以想了解一下這是不是合規範的 ※ 編輯: YuJen1997 (42.77.43.88 臺灣), 07/15/2022 11:51:46 再補充一點,家母也有小小弄出租套房,每次房客退租就會換鎖,我們家就有一些備用的 門鎖,退租後請師傅換掉,所以我一直以為房東會換鎖是理所當然的,但看起來這並不是 常態嗎? ※ 編輯: YuJen1997 (42.77.43.88 臺灣), 07/15/2022 11:55:35
mimily0504: 房客備份鑰匙房東未必知道,還有持備份鑰匙進入他人 07/15 13:43
mimily0504: 房子,錯的是行為人,因此我認為房東不必在房客退租 07/15 13:43
mimily0504: 後換鎖。 07/15 13:43
mimily0504: 如果我是房東,我主動換鎖,可能是對前房客有疑慮,07/15 13:46
mimily0504: 才會主動換。 07/15 13:46
mimily0504: 像你媽那樣,幾套鎖輪流換,我以前也做過。後來房客07/15 13:48
mimily0504: 門改用電子鎖,不用再費功夫換鎖了 07/15 13:48
mimily0504: 免費給,你覺得有疑問,但你也用不到了。像大部分人07/15 13:56
mimily0504: 會留在前個租處的東西,都是雞肋性質罷了07/15 13:56
mimily0504: 再補充一點,你提到刑法,如果前房客持鑰匙入侵,法 07/15 14:00
mimily0504: 律並不會追究房東在退租後是否有換鎖,所以房東在這 07/15 14:00
mimily0504: 方面沒有責任,那為什麼換鎖要是一個常態?07/15 14:00
mimily0504: 你把一直以為的‘’理所當然‘’,當成大部分房東的07/15 14:04
mimily0504: 樣態了吧 07/15 14:04
mark0204: 500vs.(3萬-全屋清潔費),還是不知道會差多少 07/15 15:43
mark0204: 如果你的"不舒服"超過3萬,那就不用算了,備份鑰匙留著吧 07/15 15:44
500 vs.剩下押金,這可以理解為鑰匙不歸還拿不回押金這樣嗎? 那是在鑰匙不歸還他就 可以扣留我押金的前提下吧? 可是我現在就是想問這個先決條件是不是合理
spmark: 這不可能有刑事啦,不要想太多07/15 17:14
deeping774: 重點是為什麼他知道你有備用鑰匙? 不是你自己花錢的07/16 13:48
deeping774: 嗎?07/16 13:48
deeping774: 如果硬要留一個鑰匙 你再去打一支不就好了 好聚好散07/16 13:49
以前聊天有提過吧?我沒做虧心事的確不會去特別隱瞞呀。重點不是想留一隻鑰匙吧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97.146 臺灣), 07/17/2022 12:25:37
tue678: 你叫房東付備份鑰匙的錢啊 07/17 13:51
tue678: 要是兩方都不肯退讓 就上法庭阿 07/17 13:53
道理上是這樣,真的為了這一兩萬上法庭又有點沒必要
mark0204: 我就是覺得房客搬離卻又留著備份鑰匙不合理 07/17 16:05
mark0204: 但是也認為房東不付房客自行備份鑰匙的錢也不合理 07/17 16:05
總得有一件事合理吧
mark0204: 甚至是跑來ptt問網友的意見,我也覺得很不合理啊 07/17 16:07
就像你說的,怎麼看都不合理,那這樣上來問各位的想法又怎樣不合理
mark0204: 除非你給我調查權,以及你們同意負擔"偽證"的責任 07/17 16:11
怎麼會需要偽證 ※ 編輯: YuJen1997 (42.77.43.88 臺灣), 07/17/2022 21:24:24
mark0204: "總得有一件事合理",你會有這認知就不用談了 07/18 15:27
很多時候都是在各種情況中做出最理智的選擇,是吧,我可以總結您上述言論為無條件交 還備用鑰匙給房東才是合理的做法嗎?
mark0204: 只靠自己論述就要網友評論,但又無法調查事件 07/18 15:28
正因為我自己論述存在漏洞,我才隨時補充網友的疑問,當然您也可以批評我的論述為單 方面,但ptt上並不存在隨身可以有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論述的條件,我只能盡力做說明
mark0204: 如果這樣你認為合理,那詐欺犯也可以認為其論述合理了啊 07/18 15:29
mark0204: A網友說你比較合理,B網友說房東合理,怎麼辦? 07/18 15:33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參考AB網友的觀點,乃至於CDE網友的說法 ※ 編輯: YuJen1997 (218.173.97.146 臺灣), 07/18/2022 19:25:29
spmark: 人人都做自己認為對的事,但這些事情總會有衝突 XD 07/18 19:20
spmark: 所以才需要法律 07/18 19:20
f1f2f3f4f5: 一人出一半呢?各退一步 07/19 11:32
mark0204: 你可以花數月數年去分析探討所謂"最理智的選擇"...zzz.. 07/19 16:39
kivenQQ: 房東付鑰匙的錢買回來不就好了,出租獲利還小鼻子小眼睛 07/19 23:45
kivenQQ: 斤斤計較有什麼好處。 07/19 23:45
mimily0504: 房客想多幾副鑰匙到處放,又不是房東少給不夠用,為 07/20 01:39
mimily0504: 何要花錢多買鑰匙? 07/20 01:39
hnaez: 叫房東補鑰匙錢不就好,搞那麼複雜是腦袋不好嗎 07/24 13:51
dopre: 說實在的你留著那個備份鑰匙也沒有任何作用,你只是不爽需 09/10 21:12
dopre: 要免費用給房東而已。這其實是很小一件事情! 09/10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