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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房東的契約是在9月底到期, 7月初時曾跟房東說因新家未裝潢完畢, 想跟她續租至11月,房東也在Line上答應 但房東想賣房,7月底馬上找房仲帶人來看屋 我老公和我都很配合,挪出時間讓房仲帶看 房仲也跟看房的人說租客想租到年底(12月) 這兩日賣出去了,但買方因貸款問題, 希望我們簽署「租約到期自動搬離」的文件, 主要是給銀行以防銀行方撥貸額度減少 我們提出是否能簽10-12月的新的短期約, 房仲說沒辦法先簽,會影響撥貸 說是我們和買方在Line上留答應續約的紀錄, 這樣就算是對我們有保障,不會有問題了 但我個人對這樣的說法存疑 我不信任不認識的人,只相信法律 想請問是否有更好的方式保障我們的權益? 對話紀錄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還是出去找短租比較實際呢?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61698467.A.D29.html
spmark: 銀行會擔心的是,未來如果要處置物件,裡面還有人賴著不走08/29 00:55
spmark: 尤其是出租的,處理要成本,貸款成數會比較低08/29 00:56
spmark: 狴H你要簽銀行要求的東西,但可以溝通契約到期是指新契約08/29 00:56
spmark: 所以08/29 00:57
spmark: 銀行會放心、不刁難,買方也可以有足夠的貸款成數08/29 00:57
spmark: 如果談不攏,你line的對話紀錄,可以是你續約的證明08/29 00:57
spmark: 民事的契約不一定要用書面形式,line對話也可以08/29 00:58
spmark: 這樣就是把問題丟給買賣雙方,與你無關....08/29 00:58
spmark: 如果是我,我會跟買方一起跟銀行業務或代書講清楚08/29 00:59
spmark: 不需要跟仲介談08/29 01:00
spmark: 直接找銀行會最好談08/29 01:00
YuDaiLL: 謝謝s大解惑!沒想到還有「契約生效」的定義可以著手!08/29 12:02
YuDaiLL: 謝謝您~我會與買方談談看這部分是否能留Line紀錄08/29 12:02
YuDaiLL: 跑銀行可能較不方便,代書部分我們試著聯繫看看(但因為08/29 12:04
YuDaiLL: 是房仲他們的代書,可能還是要透過房仲聯繫 )08/29 12:04
Keade0325: 你可以提出不先簽短約, 就無法配合租約到期自動搬離08/29 12:46
Keade0325: 並沒有義務要配合買方簽屬文件08/29 12:47
Keade0325: 另外仲介話聽聽就好, 放著他們會比你們還急 ^^08/29 12:48
spmark: 其實只是銀行作業而已,不是什麼大事08/29 19:56
spmark: 不需要和新屋主不愉快08/29 19:56
spmark: 讓它們知道這不是啥大事就好了08/29 19:56
感謝所有留言,確實不想跟新房東鬧不愉快,怕搬走前被找麻煩 今日跟他們談過,爭取到三方簽署的短期約了!有爭取有希望:) ※ 編輯: YuDaiLL (220.137.5.180 臺灣), 08/30/2022 01: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