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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信義區吳興街附近租雅房 一個月5000不含水電 共用電費之前是平分 最近兩期電費較高 改成有在煮的人一期多付300 然後他們說我在房間用微波爐所以要多付? 如果放到公用空間就不用? 這樣是合理的嗎? 當初租約也未寫不行在房間放微波爐 另外想請問微波爐會比電磁爐耗電嗎? 她們說是不過我上網查明明是電磁爐功率較大啊@@ 乘以時間之後的耗電量感覺不會比較耗電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3.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71429977.A.15E.html
tamuraryuki: 裝獨立的分表吧。 12/19 16:20
deeping774: 會有問題就搬家不然捏爆買房 計較不完 12/19 19:11
nisi0773: 租屋悲歌= = 12/20 00:31
mujiigem: 問題不在於用微波爐還是電磁爐 一律就去公共空間處理不 12/20 14:36
mujiigem: 就完事了嗎 12/20 14:36
gardeniablue: 公用空間有清潔的問題,對方會要求也正常,你私空 12/21 11:04
gardeniablue: 間到底使用次數如果也不知道 12/21 11:04
tamuraryuki: 如果他也有用快煮壺,你也可以跟他戰 12/24 09:39
tamuraryuki: 快煮壺也是短時間高耗電的電器,那是不是也要多收300 12/24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