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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 小弟最近租屋在看一間大樓覺得不錯, 接洽人自稱是屋主家人, 先提供契約內容中寫到: 第五條:稅費 就本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費,如房屋稅、地價稅等,皆由甲方自行負擔。甲方之所得稅 、房屋稅、地價稅、若較房屋出租前高,則高出之稅金由乙方全額負擔。 小弟覺得蠻奇怪的, 表明租金不會拿來報稅,要求以內政部制式契約簽約, 對方又不肯, 想請問這樣的條文究竟利害關係影響是如何的? 另外付訂金時即要求對方出示房屋所有權狀應該尚屬合理吧!? 想請教各位版大的看法,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63.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676813896.A.C12.html ※ 編輯: drunkjaws (223.138.63.180 臺灣), 02/19/2023 21:38:59
kevinjl: 如果經濟不佳 就不要找這種 如果可以忍受 就忍 02/20 00:19
kevinjl: 反正最壞的結局就是不續租而已 打官司要押金 02/20 00:22
mag1021: 房東所得稅增加 干房客P4 房屋稅地價稅增加要房客付 02/20 00:22
kevinjl: 網友跟你說 那條約無效是事實 但是屋主要跟你盧 能如何? 02/20 00:23
mag1021: 是因為怕房客去申請補助或遷戶口 造成房屋為非自用住宅 02/20 00:23
mag1021: 房屋地價稅就會增加 就算你保證 口說無憑 才會這樣要求 02/20 00:24
mag1021: 不過這是無效條文啦 去打官司時房東會敗訴 前提是你要去 02/20 00:24
mag1021: 打官司....另外付定金時 可以請房東出示權狀或上年度 02/20 00:25
mag1021: 房屋稅繳費單 以證明他不是二房東或詐騙 02/20 00:25
mag1021: 房東如果這也不要那也不行 勸你還是不要租的好 02/20 00:26
spmark: 看權狀or稅單都可以,只要證明出租人是屋主就好了 02/20 02:29
spmark: 稅費部分,簽了也無所謂,反正無效 02/20 02:30
corlachang: 感覺就是拿古早書局版本的範本隨便簽一簽,問一下房東 02/20 16:22
corlachang: 確認,搞不好他都不知道有啥問題。如果房東觀念沒更新 02/20 16:24
corlachang: 除非租房條件你能接受,不然就是繼續找。 02/20 16:25
corlachang: 甲方的身分證拿出來給你比對契約上資料這蠻重要,房屋 02/20 16:28
corlachang: 稅單即可,拿權狀蠻多房東嫌小題大作,稅單名字跟簽約 02/20 16:29
corlachang: 甲方不同,那要確認兩者有否代理關係。 02/20 16:30
drunkjaws: 十分感謝樓上各位前輩建議<(_ _)>, 心裡大致有個概念了 02/20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