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wer1314: 加壓馬達差不多5年要換一次,要說是損耗品也沒錯。廁 09/18 21:56
→ lawer1314: 所不通你可以催告限期維修仍不修後自行找人維修後扣抵 09/18 21:56
→ lawer1314: 租金。比較好奇的是這麼不平等的約定當初怎麼簽得下去 09/18 21:56
→ lawer1314: 啊== 09/18 21:56
→ sichi: 那種要用很久才會壞的東西 怎麼可以說是耗損品? 09/18 22:43
→ sichi: 以這種簽法 應該臉盆排水管是房客付 加壓馬達是房東付 09/18 22:45
→ sichi: 哇咧 一時秀逗寫錯了 都是要平分 那我建議啦 找便宜的 09/18 22:50
→ sichi: 然後說 違反法規的租約 既然要求你負責 那解約時你帶走 09/18 22:50
→ sichi: 上網查吧 關鍵字很容易找很多去跟房東爭取 09/18 22:57
→ sichi: 這一篇針對租屋維修誰負責寫得還不錯 但沒有提到法規就是 09/18 22:59
→ adriana92322: 我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自己租屋 所以不曉得這是不合 09/18 23:02
→ adriana92322: 理的條款呢 唉 還是信義仲介的 還給了半個月租金服 09/18 23:02
→ adriana92322: 務費 09/18 23:02
→ sichi: 幸福收租 房東附的家具、家電壞了需要維修,誰該付錢呢 09/18 23:02
→ sichi: 既然視信義仲介的 叫他們負責跟房東溝通啊 09/18 23:03
→ adriana92322: 謝謝Sochi大 以後了解了損耗品事先明定比較好;有找 09/18 23:05
→ adriana92322: 信義溝通 可是溝通過程很慢 受不了 09/18 23:05
→ sichi: 那就拿法規吧 民法 租賃法 上網搜尋吧 09/18 23:15
推 lawer1314: 重點在於一開始不平等的修繕責任的特約,而不是什麼是 09/18 23:27
→ lawer1314: 耗損品,否則,照房東的邏輯,應該沒有東西不是耗損品 09/18 23:27
→ lawer1314: 。 09/18 23:27
→ spmark: 東西用久都是會壞的 XD 09/19 00:42
→ spmark: 但房東有提供基本水電的責任,所以房東至少要修到這個程度 09/19 00:42
→ spmark: 畢竟是"住宅" 09/19 00:42
→ corlachang: 以前租公寓社區的一層,修繕都是房客負責,漏水這種 09/19 16:45
→ corlachang: 才找房東。馬達這個碰運氣,租二三年的就看哪一次的房 09/19 16:47
→ corlachang: 客遇到。月租快五萬,這新房子吧之前房客維修時沒弄好 09/19 16:49
→ corlachang: ? 09/19 16:49
→ corlachang: 修繕這種都是看契約怎約定,不合意想走法律告,這沒意 09/19 16:51
→ corlachang: 義,找記者上新聞出出氣還比較有可能。 09/19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