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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文章轉入西斯板 從他板轉入西斯板之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新聞]則不在此限)。 → 經原作者來信任一板主檢舉,或經板主查明者,文章惡退,水桶1個月。 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文章」泛指獨立成篇的文字 如果有其他辭典,所得到的也會是同樣類似的解釋。 因此「信件」也可歸為「文章」之一種。 查42542被刪一文,主要內容是本板匿名信箱寄出去的信件,要公布信件, 原則上要 1.寄件人同意 2.收件人同意 今天可能收件人同意了,但匿名信箱使用者ttb並無同意。 我們假設一個情境 某甲發表一篇文章,內含某乙寄出之信件(或圖片),由某丙經某甲同意轉貼至他處, 然未經某乙同意,某乙自然可主張相關權益,且轉貼信件,我認為已是「轉入」的動作, 今天本板就是發生類似事件 今天若不處理,以後有類似的情形會很難收拾,會有許多人藉著附圖來轉貼許多人的隱私 考量非常時期,只做刪文,並無退文與水桶。 這是著作權法相關規定所保障的權益,重點在於誰擁有了著作權,而不是帳號所有權歸誰 至於法益相關問題,前幾篇有人說明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贅述,問律師的答案其實也 差不多,我就不再多說。律師的功能主要是拿來問問題,不會代人提告,也不會代我提告 ttb跟人要圖,我也沒啥好掩蓋的,大家都知道得差不多了,我也沒禁止你們討論相關事 情,但原則還是要遵守,我今天就明確在這裡告訴你們ttb有跟人要圖,我沒要掩蓋什麼, 至於ttb水桶事由,他的道歉文自承轉出多篇文章 就以 1-4-3 文章轉出西斯板 除[新聞]之外,所有文章轉錄前請務必徵詢原文章作者 → 經原作者檢舉,轉錄者水桶2個月。 3-3 違規多項板規情結嚴重者,板主裁定後永久水桶。 這兩條來水桶,被水桶人也無疑義,我想也不用作者出來檢舉了。 大概就先回復到這邊,大家午餐愉快。 -- ┌─────────┐ │落紅FallRed專用箋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9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41429895.A.C96.html
AJizz56: 睡醒了哦 09/05 13:13
不好意思 跟家人吃個午餐 請多包涵........真的不好意思
kassak: 要圖的信件跟以往一樣,拿出來鞭屍 讓大家恥笑~ 09/05 13:14
這是基於 5-4 寄(約炮)信給匿名帳號,或徵求msn、電話或者任何個資等聯誼行為 → 經板主判定確有其意,一律水桶3個月, 並於公告附上該信件以求公正。 來執行
sup5566: 怎麼沒有比照水桶 公佈內容0.0? 09/05 13:14
這兩條板規 無須公布內容
rocfrank: 好一個三管五卡就是不公開 吃虧的永遠是守序的板眾 09/05 13:15
pandy: 公布內容啊 廢話一堆 09/05 13:16
neverlight: 火燒到哪裡承認到哪裡 09/05 13:16
我一開始就沒否認他要圖喔 可以爬爬前面的
rocfrank: 你自己也有承認 ttb把匿名帳號移轉給你 你就是所有者 09/05 13:17
我可不是這樣講 我意思是說他想轉給我 我還沒同意 我從來沒登入過那帳號 也還沒移轉
JCS15: 那不用永桶了啊 還是原作者有檢舉? 09/05 13:18
使用者自承違規事實也可以 但通常都要等到人檢舉 實務上都是這樣不是嗎?
kassak: 好吧,那版規是不是也要做修正了? 09/05 13:18
之後選新板主 跟新板主一起討論 畢竟他有你們的民意基礎 你說是吧
rocfrank: 好比公款存摺 交接給你 你就不能提款使用了? 09/05 13:18
toya123: 這個意思就是TTB還會有第二個出現的意思 09/05 13:18
如果大家決定不要匿名帳號 就不會有這問題 但這交給大家決定 小弟不敢專擅自決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21:35
bossonwin: 所以寄約砲信給匿名就可以鞭屍恥笑 不用寄件人同意? 09/05 13:19
JCS15: 不用追內容了啦 另一個板主說沒東西啦 09/05 13:19
bernon: 直接承認你想ttb好下台就好,否則就請公開信件,謝謝! 09/05 13:19
我可沒這麼說,有人要告他,也是權益之一,我可沒有要阻止的意思。
kassak: 匿名帳號可以寄信給人要真相..比照辦理~來看看板主的嘴臉? 09/05 13:19
bossonwin: 然後版主自己濫用 被公開就說要當事人同意 這什麼矛盾 09/05 13:20
AceDuck: 根本自由心證 09/05 13:20
toya123: TTB 2.0 09/05 13:20
sup5566: 哦哦 該刪的 我想應該被處理好了XD 可能也沒內容公佈了 09/05 13:20
bossonwin: 的邏輯 09/05 13:20
https: 你們兩個什麼時候要下台? 好想換新的管理團隊 09/05 13:21
faelone: 妳讀醫學系可惜了,政治系更適合妳,切割刀 09/05 13:21
Curtis2009: 有回應先給推、補血嘍 09/05 13:21
JCS15: 所以他承認寄信給匿名本人 但是帳號裡查不到就當作沒這回 09/05 13:21
JCS15: 事? 09/05 13:21
kassak: 就算沒內容,也可以看看比B的嘴臉 多噁心 09/05 13:21
bossonwin: 意思是你寄給匿名約砲被公開活該 我匿名寄給你公開不行 09/05 13:22
bossonwin: 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應該規定匿名信違法就公開爸 09/05 13:22
rocfrank: 那東摳呢? 他可是白紙黑字承認有登錄看過的 09/05 13:22
我是沒登錄看過
JCS15: 自承違規事實也可以 那5-4沒有嗎 09/05 13:23
WordMar: 東摳說沒信,你說有但不能公開,搞得我好亂啊 09/05 13:23
東摳說的是寄件端的 我刪的是收件端的 站內信的機制你應該了解吧....
l23l23: 公開消遣別人約泡信 自己人就不公開了 有權好爽喔 09/05 13:24
rocfrank: 請問你是主修醫學系 副修是表演系嗎? 09/05 13:25
可能是吃飯系哦
JCS15: 推你一下 雖然真的真的很晚處理 至少你是最正面回應的 09/05 13:25
其實我一直有在關注 但不想限制太多 沒有太離譜的我都放任你們討論不是嗎 是看東摳公告處理得不是很好 我才覺得要跳出來一下
bossonwin: 根本自肥條款 一手公開消遣別人 另一手跟人要圖 好棒棒 09/05 13:25
webber123: 呵呵 09/05 13:25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27:39
bossonwin: 標準要一致吧 違法就該被公開 版主濫用就講隱私 09/05 13:27
JCS15: 你說轉出自承可桶 那他5-4也有自承 需罰(公布內容) 09/05 13:27
steven211: 只能說 刪的真快 讓我想起某版版主 不利他的 手速超快 09/05 13:27
Dino14124: 我匿名約炮可以,你們吃屎! 09/05 13:28
steven211: 加油吧 09/05 13:28
JCS15: 問題是出在帳號登進去沒東西吧(東摳說法) 09/05 13:28
Dino14124: 傻眼欸 人家5-4就公佈嘲諷 自己人5-4就謝謝指教 09/05 13:28
Ciddens: 沒有留寄件備份是要公布什麼?如果你是ttb寄出信會選 09/05 13:28
Ciddens: 要備份嗎? 09/05 13:28
toya123: 建議站方封鎖TTB帳號跟匿名帳號交叉比對 不覺得有多難0.< 09/05 13:29
toya123: 是要不要做的問題罷了 09/05 13:29
Dino14124: 幹你娘所以板主選好看的,不用負責就對了? 09/05 13:29
poop338899: 補血 09/05 13:29
Dino14124: 那大家都有資格拿匿名帳號阿 09/05 13:30
a547808588: 自己就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09/05 13:30
Dino14124: 你們邏輯有沒有問題阿?用特權搞獨裁還有人幫擋箭 09/05 13:30
toya123: 一個管五年 一個沒帳號 一個要說什麼 怎麼都沒跟版眾講 09/05 13:30
Dino14124: 搞清楚今天國防布的就是他自己,結果你說他清白 09/05 13:31
我沒說他清白啊 我就說他做錯了啊
toya123: 匿名帳號變私人帳號 版主到底是在互相幫助 ? 互相牽制? 09/05 13:31
幫什麼了 該水桶就水桶 該刪文就刪文 該讓你們討論就讓你們討論 沒了
Dino14124: 媽的蓋布就清白,我真的是傻眼欸 09/05 13:31
Dino14124: 就要不要的問題,還在那邊能不能,傻眼欸 09/05 13:33
a547808588: 就KMT啊 出是了就先國防部刪乾淨 等風聲過了再說 09/05 13:33
bossonwin: 版主跟人要照片為何不符合5-4 照片不算個資? 09/05 13:33
下面解釋了
Dino14124: 對阿,依法行政謝謝指教,Nice板主 等等我幫你補推^^ 09/05 13:34
ingrans: 我是你的話就直接辭版主 都已經沒有互信基礎 09/05 13:34
AJizz56: 雖然態度消極,但這篇解釋我是接受了 09/05 13:34
JCS15: 再問一次他有自承5-4 是不是應該處理? 09/05 13:34
5-4是管信件寄入匿名帳號 而不是信件寄出 當初誰會想到匿名帳號跟人要圖....
Dino14124: 這不叫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叫什麼?樓下幫我解答 感恩 09/05 13:34
sup5566: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登入完全沒有畫面 看報紙才知道 09/05 13:35
Oxhorn: 顆顆 上一頁的道歉文才被用版龜打臉完 現在又無法圓謊.. 09/05 13:36
blaz: 板主失職,你有問過匿名帳號的意見嗎? 09/05 13:36
blaz: 我說的不是 ttb 而是匿名帳號,沒有嘛 09/05 13:36
blaz: 匿名帳號就是西斯版的資產,你在那邊 ttb 跳針什麼 09/05 13:37
a547808588: 騜上犯罪不算犯罪 賤民犯罪就該死還要拖出來遊街示眾 09/05 13:37
bossonwin: 把5-4修改寄入(出)不就解套了 版主不是有權限修改版規 09/05 13:38
修了也不溯及既往好嗎 不然我就隨便修一修桶個幾百人??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39:20
a547808588: 所以到底要不要一起下台以示負責 還是學濕滑說我下台 09/05 13:39
你覺得下台了 事情丟給後面收拾 這樣比較好? 我是覺得我自己要處理啦 拍拍屁股走人是很輕鬆的事 但 你想看到很多個江宜樺嗎??
Dino14124: 確定要再提板規?規定的不罰,不規定的也不罰,板主? 09/05 13:39
blaz: 上一個提油救火的已經自己下台了,有點學習能力好嗎? 09/05 13:39
a547808588: 了誰負責 09/05 13:39
sup5566: 那還不快點把常威他 無罪釋放 09/05 13:39
WordMar: 板主可用匿名帳號寄信、無法可管的意思? 09/05 13:39
roy69800: 版規只對自己人有利 還有你們處理事情跟大學系學會沒兩 09/05 13:39
Blackake: 这里的人就是那么极端,永桶了还不满意,还要看信件 09/05 13:40
JCS15: 幹 真的受不了了 所以5-4是為了保障"匿名帳號"設的? 09/05 13:40
toya123: 切割刀 09/05 13:40
JCS15: 沒關係 我誤會 我的錯 在此跟三位板主致歉 對不起 09/05 13:41
blaz: 我只問一個問題,匿名帳號是西斯版的還是 ttb 個人的 09/05 13:41
blaz: 代管人員難道可以侵吞公產嗎? 09/05 13:42
blaz: 侵吞後還要說這就是代管的個人資產所以不得追討? 09/05 13:42
請問侵吞甚麼了....他也沒不交出帳號啊....
JCS15: 其實犯5-4的人並不會造成任何困擾 純粹是道德上有問題 09/05 13:43
Dino14124: 幹,第一次聽到假公濟私的人只有私德問題 09/05 13:44
AJizz56: 推blaz, 匿名帳號所有權難道個人化了嗎? 09/05 13:44
JCS15: 而真正可能造成他人困擾的匿名帳號管理者 無罰責! 09/05 13:45
bossonwin: 匿名帳號根本不適用1-4-2 匿名帳號是SEX版所有 他自己 09/05 13:45
所有有著作權的文字都適用 重點不在帳號是誰的 而是著作權是誰的 你搞錯重點了
a547808588: 收拾事情就國防布嗎? 然後再說我都不知道 09/05 13:45
steven211: 但匿名信箱使用者ttb並無同意 這真的太誇張了........ 09/05 13:45
steven211: 國防布 你還要幫他蓋..... 09/05 13:46
我沒蓋啊 我已經跟你說他有要圖了
bossonwin: 違法濫權 公器私用講什麼隱私 SEX版的帳號 現任持有人 09/05 13:46
sup5566: 他沒有不交出帳號啊 (已處理完畢 完全沒有畫面 09/05 13:46
bossonwin: 才有權決定公不公開爸 09/05 13:46
就算帳號移轉 原本信件的著作權還是他的 著作權法是這樣
steven211: 以後犯罪證據都不能當證據了 丟出來就是 呵呵 09/05 13:46
toya123: 持有五年內做為私人用途的事都不用查 還是廢掉版好了 09/05 13:48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3:49:26
toya123: 完全就是河蟹阿 一句交回來了阿 交回來了阿 09/05 13:48
Dino14124: 幹你娘,所以那些寄給「匿名帳號」都有同意就對了? 09/05 13:48
Dino14124: 他們活該被公佈就對了?操你他媽的依法行政 09/05 13:48
Dino14124: 他們也沒有同意可以公佈阿 09/05 13:49
Dino14124: 憑什麼一條法兩道標準還這麼正氣凜然 09/05 13:49
Dino14124: 你還敢補充著作權法喔?????我傻眼欸 09/05 13:49
blaz: 果然一皮天下無難事 09/05 13:50
steven211: 信件不能公開 有時真的是很神奇 犯罪證據都在那耶 XD 09/05 13:50
blaz: 如果要說依據站規信件不得公開,版規地位低於站規 09/05 13:51
blaz: 那麻煩歷任西斯版務先自請處分 09/05 13:51
a547808588: 信不能公布 甚至到底有沒有刪掉都不知道 09/05 13:51
yanki826: 睡醒了哦! 09/05 13:51
Dino14124: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Nice板主,反正我是信了 09/05 13:52
AJizz56: 真為鬍子哥跟那些被桶的人覺得不值,落紅既然你還能這樣 09/05 13:52
AJizz56: 講出來,那之前TTB公布的時候你們兩個都沒說話,還要幫你 09/05 13:52
AJizz56: 們準備其它理由下台嗎? 09/05 13:52
steven211: 不愧是讀書人 知書達禮 09/05 13:52
yanki826: 都下臺啦 !醫生沒時間管版.. 09/05 13:52
toya123: 看看前總統下台任內的事還是要一件 一件負責到底 09/05 13:53
a547808588: 他說不能下台啊 下台了誰處理事情 09/05 13:53
Curtis2009: 看來兇手早就滅證完畢、拍拍屁股走人……黃金時刻都過 09/05 13:53
Curtis2009: 了、落紅你應該要早點下手的……加油吧 09/05 13:53
NyliePisceS: 為什麼大家一直吵公開信件啊 板規就那樣啊 會有瑕疵 09/05 13:53
NyliePisceS: 應該是因為當初沒人想到板主會用匿名帳號寄信吧… 09/05 13:53
toya123: 不會因為你不是版主就不該差他任內應有的缺失 只是河蟹 09/05 13:54
yanki826: 一開始是自請處份 改十年 又改永久..真行 09/05 13:54
Dino14124: Nylie 所以 以前是以前 現在是現在 以前的人比較衰? 09/05 13:55
Dino14124: 媽的同一條法,已經有先例了你才轉彎 09/05 13:55
bossonwin: 那我更不懂了 約砲信沒著作權? 不用寄件人同意公開? 09/05 13:55
Dino14124: 所以現在板主吳濕華,你要當白海豚? 09/05 13:55
AJizz56: 約泡信也是人家絞盡腦汁的文章阿,當然有著作權科科 09/05 13:57
a547808588: 現在是都印了 甚麼時候才要新舊並行 09/05 13:57
littleDP: 超氣超氣,髒話狂噴 09/05 13:58
adgzcb: 秀下限喔 09/05 13:58
AJizz56: 之前沒有這樣的認知,等自己人出事再來解套,我看版主們 09/05 13:59
AJizz56: 還是自__吧 09/05 13:59
blaz: 先把組務那篇 ttb 事件公告轉過來吧,證據的快上 09/05 14:01
littleDP: 嗜血鄉民:我不止要看你死,還要拖你鄰兵一起死,死了再 09/05 14:01
littleDP: 鞭你屍 09/05 14:01
blaz: 不能貼這裡,但是組務申訴當證據就可以了吧 09/05 14:01
blaz: 如果有理解錯誤請說 09/05 14:01
這你說的沒錯
roy69800: 還有臉說著作權法 約炮信就不算文章? 你們公開就合理? 09/05 14:02
※ 編輯: FallRed (111.81.92.11), 09/05/2015 14:02:58
NyliePisceS: 我只單純覺得 寄給匿名信箱約砲被公開是因為板規上有 09/05 14:02
NyliePisceS: 寫附上該信件以茲證明 不該以此要求其他犯規行為比照 09/05 14:02
NyliePisceS: 辦理 縱然是板主違規 情節重大 處理方式仍然不該偏離 09/05 14:02
NyliePisceS: 板規 至於其他的爭議不是我所討論的 09/05 14:02
Dino14124: 洨DP 當初九把刀事件PTT風向如何? 現在這更嚴重不是? 09/05 14:02
AJizz56: 依這兩天的頻率來看,要等晚上才會有人回了,大家可以跟 09/05 14:03
AJizz56: 落紅一起睡午覺啦 09/05 14:03
StarChou: 2沒壞 09/05 14:04
littleDP: 要跟九把刀比的話....嗯...那大概再幾個禮拜大家就會忘 09/05 14:06
littleDP: 記這件事了,跟九把刀事件一樣,這就是鄉民,所以也不 09/05 14:06
littleDP: 用這麼氣了 09/05 14:06
qsczx123: 補血機 09/05 14:06
wenge321: 之前板規講逆名信箱是看板的延申 謹管他寫的就是代表西 09/05 14:10
SS327: 沒能力就下台吧,當版主有什麼好處讓你捨不得下台 09/05 14:11
wenge321: 斯版擁有權 要不要公布看版主要不要一句話而已 09/05 14:11
aoe7250350: 桿! 要照片信不公開是哪招? 給我們大家笑一下阿 09/05 14:12
wenge321: 用匿名帳號發信就是代表西斯版 管你誰寫的 09/05 14:13
wenge321: 政府單位發文後出錯 難到不代表政府嗎? 算個人? 09/05 14:15
wenge321: 別忘了可是西斯版受權給他管理 西斯版一定要概括成受 09/05 14:17
dichenfong: 看下來就像是官官相護 護不住你自己去死阿 09/05 14:22
andyiron: 什麼著作權?帳號是他的嗎?版規規定匿名帳號發文屬他? 09/05 14:23
andyiron: 你怎不說我用公司資源發明東西專利數我?帳號是西斯版 09/05 14:23
andyiron: 的耶!沒關係,就看誰要公布那些信我就投誰,不是只有你 09/05 14:23
andyiron: 有法律系同學而已 09/05 14:23
johnwalk7: 同一夥的就別再說了 09/05 14:24
Senseye6: 噁心 09/05 14:28
cht3000: 壓力測試 09/05 14:33
edgek: 5-4根本就跟比B行為本質相同 只是敘述不符就不合 蝦餃 09/05 14:36
DeadWallDraw: 雙重標準。之前的信件公布,今天的信件就不公佈。 09/05 14:42
DeadWallDraw: 準備噓爆吧 ^ ^ 09/05 14:43
gn02603360: 喔 09/05 15:12
IssacYCSu: Dino大很會管版的樣子欸 要不要請Dino大哥出來主持正義 09/05 15:22
IssacYCSu: 啊 09/05 15:22
IssacYCSu: 然後討論東西開頭就飆髒話比較有氣勢? 09/05 15:23
ryosuke: 要同意的不該是ttb,是SexKinsey,知道兩者差別嗎? 09/05 15:31
ryosuke: 就像住戶同意訪客進家裏,卻被門口警衛擋下來,對還不對 09/05 15:38
Mr0829: 一家親耶 09/05 15:39
ligacul: 建議直接關版,讓魯鄉民以後沒得看就沒地方該該叫了 09/05 15:53
jack791015: 所以匿名帳號往外約就是合乎規則的優~ 好一個自肥條款 09/05 16:15
CREA: 除作為申訴證據 未經同意公布與他人之信件內容 是違反站規的 09/05 16:18
CREA: 你們訂了個5-4 逕自公布他人信件 已屬違反站規行為 09/05 16:19
chenbason: 嗯..西斯版的kmt化? 09/05 16:32
aquarsx3: 所以同樣水桶 寄信給匿名帳號要被公開內容已示判決公 09/05 16:41
aquarsx3: 正 然後ttb寄信內容要ttb同意所以不公開是哪招? 雙 09/05 16:41
aquarsx3: 重標準喔? 09/05 16:41
aquarsx3: 判ttb說原則上要發信跟收件人都同意才可以公開 判版 09/05 16:47
aquarsx3: 眾說直接公開內容已示公正 哇靠一件事你可以兩套說法真 09/05 16:47
aquarsx3: 不簡單 09/05 16:47
troy4685: http://i.imgur.com/ft6i4tn.jpg 09/05 16:52
perfect64732: 我來晚了 09/05 17:06
Agilitar: 共犯繼續發文? 09/05 18:01
Martie: 藉口再爛一點啊 09/05 18:07
ACRM2929: 雙重標準就是噓 09/05 19:21
sakusakurai: 落紅推個。 總之板規是該修了。 09/05 21:00
renji1231: 你要不要看一下八卦的改判? 09/05 22:45
jyppkknn: 樓上好多人跳針…規定本來就是看你怎麼解釋,不然就沒 09/05 22:46
jyppkknn: 有人需要讀法律系了吧,解釋也要讓別人被說服,不是一 09/05 22:46
jyppkknn: 直跳針就有用吧 09/05 22:46
gph010142: 其實你處理的也是不差了但是真心覺得內容應該趕快公佈 09/05 23:26
gph010142: 不然你只會繼續被噓 09/05 23:26
VenusYAYA: 嗯嗯沒蓋 避重就輕是吧 09/05 23:27
gwjhs112: 如果今天匿名帳號是私人帳號,那站內信約炮為什麼要被 09/06 01:41
gwjhs112: 水桶?就是因為匿名帳號並不屬於私人專用啊!你已經把 09/06 01:41
gwjhs112: 匿名帳號設定成公共用途了。我站內你約炮也要被水桶嗎? 09/06 01:41
aquarsx3: 規定本來就是看你怎麼解釋<-同一件事 不同人不同看法 09/06 02:06
aquarsx3: 不同解釋就算了 同一個人可以兩種解釋是人格分裂嗎? 09/06 02:08
XWSL: 看來跟國防部學阿帕契事件學得不錯唷 09/06 03:03
alexj: 哈哈哈~有夠好笑 09/06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