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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揭司法黑幕 2016年12月25日08:54 「所有在場的人都說我沒有,只有一個不在場的法官硬要說我有!」每次講到這裡,就可 以感覺他逐漸升溫的怒火,可以看見他收起笑容,表情僵硬,可以知道他心跳加劇,血壓 飆升,而前一刻他還在跟你有說有笑著。那件冤案是他難以平復的痛,即便已經平反兩年 多。他是陳龍綺,是台灣第二位經DNA重新鑑定,獲得再審改判無罪的幸運兒,第一位則 是早已枉死的江國慶;但在成為史上第二位幸運兒之前,陳龍綺卻是因鑑定技術不足、無 法排除涉案而被定罪的倒霉鬼。 直到今年11月1日,立法院才剛剛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DNA)鑑定條例」 ,簡單來說,就是刑案因DNA鑑定被判有罪者,若有新的鑑定技術或方法,可以申請重驗 DNA。讓這個制度可以立法的其中一個關鍵人物就是陳龍綺,他用他悲慘的遭遇催生這條 看似常理的法案。 陳龍綺的案子相當離譜。2009年3月25日凌晨,他的室友和幾個朋友找傳播妹回來喝酒, 陳龍綺先行離開去接老婆,事後才知傳播妹被性侵告上法庭。原本都以證人出庭,想不到 一紙鑑定報告下來,寫著「不排除混有關係人陳龍綺DNA」,他立刻淪為被告,一路從一 審有罪到三審定讞,被判乘機性交罪四年有期徒刑。陳龍綺氣憤地說,「鑑定報告不能排 除我的,但也沒說有啊」,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指控他,但法官就像早把他的判決書寫好 一樣,任他怎麼喊冤都沒用。 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他就決定逃亡了,把生意正好的海產店收攤,為了怕牽連妻兒、他 跟老婆辦理離婚,再規定女兒不能再叫他爸爸、必須改叫「阿伯」,然後,用一台小貨車 載著一家大小和全部家當,就此亡命天涯去。離開台中,他們一路往南,沿途躲藏,終於 在高雄找到藏身處。他租了兩間房子要跟妻女分開住,但她們怕他尋死、不敢讓他獨處。 一家人窩在一間小公寓裡,每天擔心害怕警察衝進來抓人。暗無天日的日子過了近3個月 ,才出現一線曙光。 陳龍綺向當時剛成立的「冤獄平反協會」求援,協會組成義務律師 團來救援他;請教專家後發現,用DNA「電泳訊號圖」可以推斷人數將他排除;律師團以 此申請再審,即使歷年來申請再審成功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五,想不到法院居然接受了,更 幸運的是,刑事警察局引進更新的DNA鑑定技術,一驗下去直接排除。終於,在2014年3月 25日,台中高分院判還他無罪,結束了他一年的逃亡生活和五年的冤屈。宣判的那一刻, 法官唸完「陳龍綺無罪」就快閃,他甚至還來不及高興,心中只想著:「全家給你耗五年 ,你只還我五個字,然後什麼責任都不必負!」。 很多債主看了新聞,打電話來恭喜兼討債,卻得到令人錯愕的答案:「我沒錢可還」,陳 龍綺說,因為他沒有被關進牢裡一天,所以國家半毛錢都不用賠!「你還我清白了不代表 我沒事了,我還在還你對我造成的傷害!」,陳龍綺說,因為一個離譜錯判,他被迫關店 慘賠兩、三百萬,逃亡期間的盤纏也是一筆,這些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債。日子安定後他努 力工作還錢,現在他在市場賣小卷,還要兼幫人清洗衣機和冷氣,有時想起那些錯判他的 法官,情緒還是會激動起來。這些幾乎要把他一腳踢進坑埋起來的人,被打臉之後,一句 抱歉也不用,「現在還是天天上班,天天害人」! 但終究陳龍綺沒有變成憤世嫉俗的人,他轉過身去面對這塊司法最黑暗的角落,投入大量 時間擔任協會的志工,協助冤獄救援。從他的臉書活動可以發現,若不是去賺錢,就是去 平冤,像一支兩頭在燒的蠟燭。因為他的案子,讓立委修法填補漏洞,通過了「DNA鑑定 條例」,適用這條法案的人很少,但用到時就會知道它的重要。有感社會上還是很多人把 被冤枉的人視為罪犯,他組成「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想給那些還在磨難中的受冤人, 一個互助扶持的地方。義務律師團主席羅秉成說:「陳龍綺案就像一顆小石頭,無法撼動 司法體制的高牆,甚至連裂痕可能都沒有,但他至少敲出聲音了」。現在的陳龍綺,還在 丟石頭,一顆接一顆,要丟到高牆後面的那些人,被吵醒為止。(沈君帆、侯世駿/ 高雄 報導) 陳龍綺冤罪平反大事紀 2009.03.25 事件發生 2010.01.08 DNA鑑定結果,17組Y-STR不排除混有陳龍綺 2012.01.20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陳龍綺乘機性交罪有期徒刑4年。 2012.11.06 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有罪,駁回上訴。 2013.03.07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龍綺有罪確定。陳龍綺決定逃亡。 2013.06.03 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救援陳龍綺,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再審,請求法 院調取電泳訊號圖。 2013.12.05 刑事警察局以最新23組Y-STR重新鑑定DNA,結果排除陳龍綺。 2013.12.12 台中高分院開啟再審 2014.03.26 台中高分院判決陳龍綺無罪 資料來源: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DNA申冤專線:02-23676578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75號10樓 https://goo.gl/61M3z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58.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82633176.A.332.html
apmq5196: 垃圾國家 鬼島 12/25 10:40
gary814tw: 法官無罪 無言 12/25 10:40
Sunzhongshan: 垃圾耶... 12/25 10:44
sob: DNA 的證明力超強,法官不採才有鬼 12/25 10:46
sob: 試想,「不排除混有土豪哥DNA」,結果法官判無罪,鄉民會..? 12/25 10:47
grayoasis: 這位法官大名是? 12/25 10:48
TllDA: 試想 現在新技術都可以排除他了 會不能排除土豪哥? 12/25 10:49
sob: 樓上的想法,剛好是法官當年的想法 XD 12/25 10:55
sob: DNA技術每次更新,大家都這麼想的 12/25 10:55
esper1: 這有夠倒楣的 12/25 11:07
a1277034: 這國家都給台大法律系的害的 12/25 11:17
email9527: 這很久了吧 12/25 11:17
modn: 沒坐牢可是卻被冤判因而造成財務身心受損,不能賠,這算漏洞 12/25 11:39
modn: 嗎 12/25 11:39
billy8407: 準備移民 他們這種不用賠?騎車自摔國賠?? 12/25 11:53
xoy232: 鬼島正常發揮而已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12/25 12:10
elcatel: 這種事情我不相信。離婚?逃亡? 12/25 12:14
ezorttc: 垃圾法官 12/25 12:18
weido666: 垃圾司法 12/25 12:25
pkjkimo: 垃圾法官和司法~啥時可以改革成受人信任的???? 12/25 12:32
qk025898: 如果是真的,那太雖了! 12/25 12:40
d147258: 先修憲拿掉法官為終生職這條吧,不然要怎麼動? 12/25 12:40
amaxman: 有法官臉書嗎?想去看看 12/25 13:07
cuiudshaos: 科科 恐龍法官不意外 12/25 13:11
kaichun: 垃圾法官 走在路上最好小心點 12/25 13:13
power41: 不坐牢沒國賠笑死 12/25 13:17
Ofianse: 應該說,很多人把DNA神話了,技術就是技術,絕對有誤差 12/25 13:22
Tawara: 垃圾法官 公佈姓名! 12/25 13:34
hannocps: 大家不信任的司法判大家都希望支持的死刑喔~ 12/25 14:00
ftvs: 這種法官終生俸月退18%取消。找判決文應該有法官大名 12/25 14:04
ptta: 一生都被毀了,檢察官法官連一聲抱歉也沒說 12/25 14:15
Zayines: 說個笑話:台灣法官 12/25 14:23
kyan820815: 這些垃圾怎麼不去死一死 12/25 14:27
laal: 這白癡法官是誰啊?? 12/25 14:49
roex0608: 就事論事,真不該逃亡的 12/25 14:54
ClutchShot: 說真的 被抓進去關也未必比較好 12/25 15:12
hshinglin: 這種被冤枉進監獄會被玩殘玩死 跑是對的 12/25 15:13
oldman052: 醫生醫死人要被告,法官不用? 12/25 15:16
vm3g4d93: 低能文組法官會知道DNA是什麼嗎 ㄏㄏ 12/25 15:53
recruit: 不排除混有 這也算!? 應該是有罪推定論的 老派法官 12/25 15:56
whchang0314: 講科學辦案的年代還會被文組法官亂搞 12/25 16:04
freshbanana: 推,文組誤國,莫此為甚!!!法官出來面對!!! 12/25 16:09
darkdixen: 垃圾法官 真的該肅清 12/25 17:37
natureman369: 誰叫他要找傳播妹陪伴,活該 12/25 18:19
knightsfu: 我覺得應修法以後若有誤判國賠產生該法官其退休金需拿 12/25 19:09
knightsfu: 出來賠.恐龍太多 12/25 19:09
galleon2000: 鬼島法官不意外~ 12/25 19:20
nosay: 這群法官真的是比恐龍還低能 12/25 20:29
walkcloud: 陳先生現在在高雄清洗衣機,技術跟人都不錯,遇過他一 12/26 00:44
walkcloud: 次! 12/26 00:44
jrshiun: 台中法官阿? 問統神 12/26 00:52
fairyofmoon: 所以法官會對土豪哥那攤 搞這一招嗎? 12/26 01:31
LucAngel: 從這例子來看,文組誤國這句話不是講假的 12/26 02:02
lang05960924: 雖死 12/26 03:14
iloveblue: 法官不應該是終身職 12/26 10:04
s891234: 推,噓法官 12/26 10:31
prudence: 推,噓法官 12/26 10:37
OnlyHaruka: 法官名字是啥??真夠恐龍的~還快閃是怎樣? 12/26 11:18
blueseas: 笑話可以改為:臺灣法官須參加國考 12/26 21:51
kaiovu: 噓法官! 12/26 22:30
faekyle: 這個東西現在隨便跑的NGS比對一下就GG了 12/26 22:50
faekyle: 無罪推定下 無直接證據也可以判定有罪 12/26 22:51
DICKASDF: 不信任司法跟希望類似鄭傑這種死刑根本兩回事 12/28 13:34
DICKASDF: 總有87喜歡亂掰 廢死是怕無法挽回或人權道德 12/28 13:36
DICKASDF: 但那種完全確定 無人性的存在就不適用了 12/28 13:37
MatsuiHideki: 法官名字講出來讓大家問候一下啊 12/28 18:09
umaihsin: 當時鑑定技術根本測不出來,所以無法排除涉案 12/28 20:57
umaihsin: 好死不死三人DNA部份基因型重疊,跟法官無關,是科學證 12/28 20:58
umaihsin: 據的問題 12/28 20:58
mark117: 法官垃圾 01/23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