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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遭姐夫舔下體、硬上 少女:怕姐傷心不敢求助 2018-11-13 13:07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1名17歲少女指控長期遭姐夫猥褻、性侵,對方甚至硬掀開她衣服拍裸照,但對方堅 決否認,反駁說平常工作忙,根本沒時間對小姨子下手,且直到今年初2人吵架前都相處 正常;檢方質疑,少女長時間未求援,也密集和姐夫聯繫、正常對話,加上無積極證據予 以男子不起訴。 少女指控,從2014至2016年讀國小、國中期間,陸續被姐夫襲胸、舔下體,後來甚至遭每 個禮拜1至2次頻率性侵,最後甚至被強行拉開衣服拍攝裸照,控告對方加重強制猥褻、加 重強制性交及妨害秘密等罪嫌。 訊時姐夫坦承有和前妻、小姨子同住,但堅決否認性侵、猥褻,辯稱平常都晚上工作,很 少有機會和少女獨處,根本沒有機會對她強制性交,或拍攝裸照,而且一直到今年2月吵 架前,彼此間相處都正常。 少女還說,之前都不對外求救,是因為怕姐姐會傷心,但檢方發現該夫妻早在2016年9月 離婚,依照常情她的顧慮當時已經消除,但卻未向姐姐表明不願繼續和姐夫同住,反而在 今年1、2月份密切和他聯繫,根據傳訊對話間也看不出有何厭惡、畏懼情形。 而少女提出的1件粉紅色被單,送驗後上方都沒採集到相關跡證,或男性精子細胞等,加 上她姐姐也說,以前會和先生一起上下班,但在家時通常比對方晚睡,只有看過老公在晚 上找妹妹講話。 另外,少女7月到醫院驗傷報告指出,下體有陳舊性撕裂傷,但她自己也坦承說今年初有 和現任男友發生性行為,因此該傷勢是否為其姐夫造成仍有疑慮。 檢方認為,少女事後沒有積極尋求協助的意願,情緒也和一般遭性侵受害者反應相左,其 指控仍具有疑點、瑕疵,僅憑少女單一片指控,加上無其他積極證據,認定男子罪嫌不足 不起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777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42148703.A.FD1.html
kiske011: 樓下覺得呢 11/14 06:51
JustCrazyDog: 價錢談不攏? 11/14 06:53
kyozwhie: 姊妹丼 11/14 06:54
linsh09: 這之前的事情了,就不想跟姐夫住 11/14 07:01
EIZOL768: 缺零用錢吧 11/14 07:16
tkhunter: 缺錢直接講啦 11/14 08:26
overlin: 好觀念從小就知道要賺年終 11/14 09:09
DudeFromMars: 幫男友賺錢吧 11/14 09:34
Diehardx: 噓 11/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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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ysoider: 台女特有產物 11/15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