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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女告男網友逼口交硬上 檢:冒GG被咬斷風險? 2018-11-19 11:1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被女網友控訴趁她吃藥精神模糊時,哄騙替他口交並強脫內衣褲性 侵得逞,但陳喊冤說是你情我願,沒有強迫對方;檢方認為,女子事發當下沒和室友求救 ,還送陳男離開,且若不是經她同意,陳怎會冒著生殖器被咬斷風險要女子口交?偵結予 以陳不起訴。 女子控訴,和陳男(22歲)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當天晚上8點多陳到她住的宿舍,自 己因為有吃藥,加上睡眠不足關係,陳竟在2樓樓梯間要女子替他口交,她迷迷糊糊答應 後,陳變本加厲脫下褲子,不顧她反對扯掉內衣褲性侵得逞,最後還射在體外,她不甘受 辱控告陳強制性交。 訊時陳坦承和女子性交,但堅決否認硬上,辯稱說是經過對方同意,沒有違反他的意願才 發生關係;女子則說,事發後沒有求救,她的室友則證稱,當時是女子將陳男帶進來,2 人互動也很正常,後來要送陳離開時,女子也沒有和她反應被性侵。 檢方認為,若依當時陳有性侵她,女子豈有可能親自送對方離開,加上只要立刻和室友求 救,就能馬上報警逮捕陳,但她卻選擇捨棄,反應未免和常情不相符。 雖然女子曾說有依照陳的要求替他口交,檢察官質疑,但若非經過她同意,陳男豈會冒著 生殖器被咬斷的風險,還將其下體放進對方口中?而雖然女子陳述自己當時有吃藥、睡眠 不足,導致意識迷迷糊糊,但最後卻能送陳離開,難認她意識狀態有異常。 加上根據驗傷結果,女子身上並沒有傷痕,無法佐證陳男是以肢體暴力,逼迫她就範替他 口交,另案發地樓梯間並無裝設監視器,無法還原案發過程,檢方認為查無其他積極實證 ,僅女子單一片面指控,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4888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42627895.A.59A.html
onewayalone: 樓下不硬上,還是被三樓咬斷 11/19 19:51
lpbrother: 我太短了 11/19 19:53
king890205: 樓上太短我咬不到 11/19 19:59
ManiShow: https://i.imgur.com/hw672ph.jpg 11/19 20:08
YellowC: 樓上... 11/19 20:09
ManiShow: 樓上484想吃餃 11/19 20:11
TllDA: 檢察官可以不起訴 不過這反問是三小 11/19 20:16
fantasy194: 台灣男人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11/19 20:22
ppt12527: http://bit.ly/2QTFX5z 11/19 20:30
edward4904: #越想越不對勁 11/19 21:46
spiderman022: 越咬越不對勁 11/19 21:56
kneehanpain: 第一桶金失敗,可撥 11/19 23:48
adaplant: 上面推文照片連結 可能要進桶了... 11/20 00:50
Janni: 台女啊不意外要錢啊 11/20 04:51
jeff19840619: 恭喜達成法院認證:台女救世劍成就。 11/20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