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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兒日記 媽媽發現她夜歸驚人祕密 2018-11-29 17:5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大生(21歲)一年前和念高中的女生交往,還帶到租住處,「很自然」的發 生多次親密關係,事後女生懷孕,偷偷去流產,事後在日記上寫下「孩子沒了的心情」, 女生母親今年初看到女兒日記,才驚覺女兒平日常以「到同學家念書、準備學測」,經常 深夜返家,原來是和男友約會還懷孕,問出女兒交往對象後,氣得控告張姓男子妨害性主 自和求償。 法院審理時,張姓男大生表示,和女生是男女朋友,事前經過對方同意才親熱,沒有用強 的,2人親熱至少10次,沒想到女生會懷孕。女生也表示,張不喜歡戴保險套才會懷孕。 由於女生已滿18歲,張男不構成和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的妨害性自主罪,且張男並未 違反女生意願發生性關係,也非強制性交,檢察官對他不起訴處分。 不過法官認定張姓男子侵害女生健康、身體和貞操權,判他賠償2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5093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43533233.A.70E.html
lpbrother: 為什麼檢察官不起訴還是被法官判決? 11/30 07:14
hahaiduno: 又是不愛戴套套的年輕人 11/30 07:18
kaodio: 應該是一個民事一個刑事 記者混在一起講 11/30 07:19
svd237: 滿18沒強迫也被告 11/30 07:25
tank0701: 為什麼要賠償 不懂 不戴套不也是女生同意後性行為嗎 有 11/30 07:43
tank0701: 法律人可以幫忙解答嗎 11/30 07:43
bandwandbenz: 台灣法官一堆__________ 11/30 07:45
bandwandbenz: 法律人也無法解答啦 一個案件可以有上千種判決也是 11/30 07:48
bandwandbenz: 醉了 自由心證誰敢嘴 解釋也不過是硬凹 11/30 07:48
tzmu: 民刑分開記者幹嘛不好好寫 11/30 07:48
lpbrother: 鄉民不要跟18歲的女性性行為就好,以免被告 11/30 07:52
JustWinslow: 最好是不知道會懷孕 鬼扯 台男為了內射 什麼鬼話都 11/30 07:53
JustWinslow: 說得出來 11/30 07:53
AUCIFER0427: 呵...媽媽偷看日記。真的很棒 11/30 08:13
tkhunter: 嗯,貞操權.... 11/30 08:35
panda503464: 貞操權是三小 11/30 08:36
lpbrother: 如果這樣也可以告貞操權的話,那男方也可以告嗎? 11/30 08:43
shengsianwan: 滿18 合意 告什麼啦 11/30 08:58
Isaac202: 白癡法官 11/30 09:00
denby5566: 再不教性教育嘛! 11/30 09:03
okderla: 還好我都不寫日記 11/30 09:12
ppccfvy: 笑死 活在中世紀喔 還貞操權 11/30 09:21
ljc52021: 不戴套意圖使人懷孕→墮胎傷害罪合理~ 11/30 09:29
batman1939: 檢察官不起訴是刑事部分 不影響媽媽告民事部分的訴訟 11/30 09:43
batman1939: 兩者是分開的 11/30 09:43
batman1939: 在法庭上如果法官認為有一方相對弱勢又在法條上想不 11/30 09:45
batman1939: 到理由判勝訴的時候 就會用自由心證來判 這你也沒辦法 11/30 09:45
batman1939: 人家是法官 11/30 09:45
rockjam: 勝利組 11/30 09:56
catem: 什麼法官? 11/30 10:05
RRADA: 滿18了啦! (挖鼻孔 11/30 10:17
ziggyzzz: 真好賺 11/30 10:25
iso90024: 滿18流產還是可以告民事吧? 11/30 10:41
gogomercury: 無言 11/30 10:51
leograss: 媽媽偷看 18 歲女兒日記? 11/30 11:06
blackbottle: 呃那個等一下 這樣也要賠20W喔 11/30 11:09
lpbrother: 民事是告哪一條啊,可以公投修正嗎? 11/30 11:13
vOuOv: 貞操權? 11/30 11:39
lpbrother: 民法第 195 條 確實還有貞操權 11/30 11:50
s881702002: 反對性教育嘛 11/30 12:04
poisson1024: 健康、身體和貞操權???? 11/30 12:07
linlinna: 還有更驚人繼續看下去 11/30 12:14
NingK: 因為墮胎自主要滿20歲,女方18能墮胎一定是用了隱瞞或是代 11/30 12:17
NingK: 簽同意書等手段,因此侵害健康貞操權 11/30 12:17
jeff6052712: 戴套很難嗎… 11/30 12:23
q210216: 可悲性福北部人…嬰靈戰車給我開出來阿阿阿ヽ(#`Д′)ノ 11/30 12:31
derekQQ: 這就是典型的保護好自己,只是家長不喜歡~ 11/30 12:38
moobary: ………賠償??? 我有沒有看錯,干! 這什麼判決啊 11/30 12:59
eliashuang: 哇以為滿18沒事,結果滿20才保險吶 11/30 13:01
jlik12385: 低能法官 11/30 13:21
Bub: 再不戴套嘛!不要學保險套的知識嘛! 11/30 13:39
alan23273850: 只有女森有貞操權 男森沒有 哭哭 11/30 13:48
Pet: 不知道肥宅的貞操權值幾多錢?? 11/30 17:18
wadeheat: 侵害女生健康、身體和貞操權??? 11/30 23:04
duo131: 很多喜歡用刑逼民~反正就是要錢啦 12/01 00:31
k7881683: 滿18也要罰... 12/01 06:30
LaineCil: 20萬 台男到底是多可悲 12/03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