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就是那個光)
看板sex
標題[新聞] 車上被男網友逼口交?女子事後輕鬆談笑
時間Thu May 14 20:23:30 2020
車上被男網友逼口交?女子事後輕鬆談笑 檢方不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5713
自由時報2020年5月14日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23歲彭姓男子去年認識大4歲的網友小芳(化名),小芳指控2
個月後就在新竹地院前河堤車上被迫口交,事後彭男還到她家性侵她,然而檢方發現二人
對話,彭男「妳太強了!妳人很好、還幫我、我三年沒了。」小芳「哈哈哈,對!」檢方
未發現小芳有恐懼或憤怒回應,反而是輕鬆談笑,認定並非性侵,全案不起訴。
27歲的小芳指控,23歲的彭男去年3月間經由網路社群聊天軟體認識她,2個月後在新竹地
方法院前的興隆路河堤旁,在車內強迫她口交得逞。去年7月11日在她住處,再度強制性
交得逞。
彭男說當時是小芳靠在他肩膀上,問她要不要回家睡,她說沒有關係,反正無聊也睡不著
,後面才發生口交,根本沒有強迫。
第二次是她給地址,進去房間後,她說要睡覺,他說他也想睡,然後就抱在一起發生性行
為。
檢方發現彭男被控第一次強迫口交當天,曾傳送「早點睡姊姊」、「你太強」、「你很強
啊」、等訊息,而小芳則回傳「吃一吃東西繼續睡」、「你整天都沒吃東西啊?」、「應
該去吃東西了」、「我準備睡覺了」等訊息,二人對話內容正常無異狀,未發現有因害怕
而幫彭男口交的畏懼反應。
事後二人仍互傳訊息,彭男傳送「在車上的」、「...」、「那天抱歉啦」、「我真的蠻
想的」、「我是真心把你當姊姊」,小芳回傳 「嗯,知道了」,彭男「你應該也嚇到」
,小芳「哈哈哈,對」,彭男「可是你人很好」、「還幫我」、「我三年沒了」。
檢方認為二人對話應係指首度在車上口交之事,小芳均以輕鬆談笑態度回應,未發現有遭
強迫跡象。此外沒有證據證明彭男有性侵情事,全案不起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27.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89459013.A.D04.html
推 PPPGGG: 車上有行房紀錄器可以佐證吧 05/14 20:25
推 d147258: 「我是真心把你當姊姊」,應該是這句惹的禍 05/14 20:27
推 book7: 這男的宅太久了連好聽的話都不會講 05/14 20:45
推 jakcycoco: 除非真的是差太多不然差四歲你喊姊姊難怪被告。 05/14 20:53
推 cursan: 上完不喊聲寶貝,叫姐姐,被告死應該 05/14 21:02
推 cccx4: 男生應該好好保護.. 05/14 21:06
推 hcec14691: 這對話好尬 05/14 21:08
噓 frogman1128: 事後越想越不對... 05/14 21:20
噓 coolrr: 男森應該好好保護自己 05/14 21:38
推 chean0507: 台女 05/14 21:39
→ chean0507: 台男 05/14 21:39
推 HSNUBJ: 台女真的很棒,男孩兒要保護自己 05/14 23:42
→ samz: 做完了才把老娘當姐姐?看我不告死你…… 05/15 06:34
推 tikowm: 小芳是有智能障礙嗎? 05/15 07:37
→ JMGH45th: 別丟台女的臉 05/15 11:39
推 biglarge: 男「你應該也嚇到」,小芳「哈哈哈,對」 05/15 13:21
→ dorozo779: 做完才說把女的當姐姐 就打算進入砲友關係而已吧 05/15 14:26
推 Namukab: 當姊姊 不被告才奇怪 05/15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