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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扮女裝玷辱夜歸婦 被害人「我不是在賣的」獲賠5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601064 聯合新聞網2020年5月30日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鍾姓男子前年深夜男扮女裝,騎腳踏車尾隨婦人小月(化名),以性交易為幌子搭訕被拒 ,強行性侵得逞,法官詢問被害人為何不反抗?被害婦人說「我怕他殺我」、「我不是在 賣的」,被害人請求損害賠償,台中高分院以鍾男侵害婦人的性自主權,判決他賠被害人 新台幣50萬。不得上訴。 合議庭認強制性交主要侵害被害人貞操權,而貞操權乃以性的尊嚴及自主為內容的權利, 故只要侵害性自主權,即應賠償損害,審酌雙方身分、地位、 資力與加害程度,判決鍾 男賠償小月新台幣50萬元。 判決書指出,鍾男為為釋放壓力於喬裝為女子後,2018年8月8日凌晨,騎腳踏車外出,行 經中市西屯區的統一便利商店外,發現女店員為小月所穿洋裝扣背部之鉤子後,迨「小月 」離開該店獨自行走。 鍾男以性交易等為幌子向前搭訕小月被拒,仍不放棄,尾隨她至活蝦餐廳前,告知小月他 已忍不住啦,要求與她發生性行為,被害人再以「我不是流鶯,沒有在賣!你有30萬元嗎 ?我有愛滋病,不要碰我!我已經停經了!」等語拒絕。 但鍾男無法克制性欲,性侵被害人得逞,完事後隨即丟擲30元至地上予小月,逕自逃逸無 蹤,經被害人報警,員警至鍾男住處搜索,扣得金色假髮、條紋頭巾、黑色口罩、女用紫 色長袖外衣、黑色胸罩、女用涼鞋及假陽具。 鍾男坦承男扮女裝,騎乘腳踏車外出,與小月發生性行為,完事後丟擲30元給她,但否認 強制性交犯行,辯稱是性交易。鍾的律師辯護稱,因鍾長期失眠,因長期失眠,為紓解壓 力,因而穿著女性服裝,與小月發生性行為是性交易。 小月證稱「我怕他殺我,怕他包包裡面有帶工具,把我殺死怎麼辦」、「他這種變態如果 殺死我怎麼辦,我為了保命,我要活命」、「我怎麼跑?我推他有用嗎?我推不贏他」。 法官查出,鍾男身高165公分、體重68公斤,而被害婦人身高僅150公分,體重40公斤,身 材瘦弱,且年過半百,根本無反抗能力,慘遭性侵害,依強制性交罪將鍾男判刑4年。民 事部分,法官判鍾賠償被害人50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93.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90808172.A.012.html
edward198791: ..... 05/30 11:35
Noobungas: 30塊? 05/30 11:36
noreg0393933: 年過半百 05/30 11:37
noreg0393933: 這篇也太多可以吐槽 05/30 11:37
albuca0603: 這文章怎麼搞的我中文閱讀能力變好差… 05/30 12:06
martinmask: 太多可以吐曹了 05/30 12:35
lingerptt: 這種直接槍斃,省得法官大辛苦輕判還有假釋後續 05/30 12:40
WenHanLin001: 人渣欸~ 05/30 12:43
leaveleft: 大法官未來看會不會幫他...我指犯嫌.. 05/30 13:09
ha09875978: 犯人的律師也太… 05/30 13:33
aa182201: 不知道要從哪個部分吐槽了 兩個都讓人很傻眼 05/30 15:54
Tawara: 好險被害人比較輕 不然法官邏輯可能判無罪 05/30 20:45
aa690411: 30塊= =? 05/30 21:11
Harrypei: 資訊過於龐大 05/31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