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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86785 嘔死了!通姦除罪當天 怨婦被抓姦判刑3個月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6/04/phpNJIBpL.jpg
情境圖。 2020-06-04 08:51: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於上月29日下午4時, 宣告刑法239條通姦罪違憲,通姦罪也因而除罪化, 就在同一天,台中地院宣判, 32歲陳姓女子,與丈夫感情不睦,遂結交不知她已婚的劉姓男子,於汽車旅館通姦兩次, 第二次還被丈夫在摩鐵當場抓到,依妨害家庭之通姦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陳女的官司如果晚數小時宣判,她就會無罪(公訴不受理), 陳女接獲判決書,看著自己是在除罪化當天被判刑,想必「嘔死了」。 依法律程序, 大法官上月29日下午4時宣告通姦除罪化之後, 因通姦罪而服刑中,或判決有罪但尚未執行,前者可立即出獄,後者不需執行, 陳女就是通姦除罪化當天,被判刑3月,如果法官晚數小時,在當天下午4時以後宣判, 陳女就會無罪,但因宣判時間是下午4時之前,通姦罪仍有效,法官據此判決3月。 判決書指出, 32歲的陳女,9年前與徐男結婚,去年10月感情不睦,她遂上網交友, 僅約1個月,就認識劉姓男子, 劉男不知道陳女已婚,在去年11月17日晚間,與陳女到摩鐵發生性關係, 事隔數天,兩人又在同年月24日晚間,再度到同一家摩鐵約會, 卻沒料到陳女的丈夫尾隨其後,在兩人退房時報警抓姦, 陳女坦承紅杏出牆,劉男辯稱不知陳女已婚,台中地檢署採信劉男辯詞,裁定不起訴, 僅對陳女提起通姦罪公訴。 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認為, 陳女坦承通姦,違背婚姻忠貞義務,破壞家庭秩序和諧與婚姻生活安定性,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造成丈夫徐男的痛苦,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 沒說小乘大乘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佛法大乘騙局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含法的醫療)》開示如何修四念處增加智慧斷除所有煩惱。 《正念禪修方法(毗婆舍那實修教學)》簡短說明如何修馬哈希四念處禪法。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大乘假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83.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91246740.A.38C.html
Hohenzollern: 哈哈通姦婦哈哈 06/04 13:11
godgod777: 九萬,跟酒駕一樣的額度 06/04 13:45
godgod777: 她也可以告徐男不忠或家暴所以才出軌,但告了太太就失 06/04 13:48
godgod777: 去長期飯票,所以女人還是要經濟獨立才能自由通姦 06/04 13:48
chiang50419: 台灣最後一個通姦犯 06/04 13:52
turing: 上訴就沒事了 06/04 13:54
Jaroz: 不是尚未執行嗎 沒事吧 06/04 13:55
godgod777: 國家有個女總統就是不一樣 06/04 13:55
cuiudshaos: 最後一個通姦犯 06/04 14:01
s952013: 徐男若沒有外遇家暴要怎麼判不忠? 06/04 14:02
blackyady: 跟股市一樣啊 抓最後一個 06/04 14:13
anomchen: 可惜。 06/04 14:14
Vassili242: 反正也是免罰 有差嗎 06/04 14:23
ron6316: 不是不用執行? 06/04 14:34
cavitylapper: 看不太懂 所以這是要把執行入監的程序跑完然後立刻 06/04 14:52
cavitylapper: 出獄這樣嗎=_=?? 06/04 14:52
blacking1208: 這也要戰總統性別? 06/04 14:56
oneIneed: 免罰也沒差 06/04 15:04
robart: 有事嗎? 06/04 15:06
ujp011604: 1.沒確定的話上訴就無罪了 2.刑法裁判確定後,法律變 06/04 15:22
ujp011604: 更為不處罰,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可以免執行或免除後續 06/04 15:22
ujp011604: 執行。 06/04 15:22
applejone: 未執行不就沒事了 06/04 15:25
ujp011604: 有前科 06/04 15:30
otaku123: 上訴啊 06/04 15:49
aprendes: 上訴就好啦 06/04 15:59
chk95: 末代通姦婦!!! 06/04 16:03
godgod777: 不是女總統不會為保障女權立這種法,這是德政 06/04 16:13
visda: 阿就免罰啊… 06/04 16:14
KrisKross: 可能名義上會有紀錄吧 06/04 16:27
AMDMARSHAL: 中華民國最後一對姦夫淫婦 可喜可賀 06/04 16:38
i9100: 上訴就沒前科了!上訴吧 06/04 17:19
mousepad5566: 無聊的記者....剛好關到最後一天再來說嘴好嗎 06/04 17:27
patrickice: 上訴就改免訴判決了 記者不能翻一下法條再來嗎? 06/04 17:49
s952013: 德政個屁啊破壞婚姻的淫婦 06/04 18:09
godgod777: 男的不上酒店嫖妓包二奶養小三,女的不會偷男人 06/04 18:31
godgod777: 人有權爭取愛跟性的自由,而不是被不幸的婚姻束縛 06/04 18:33
godgod777: 如果婚姻幸福,女的不可能會給長期飯票帶綠帽,男的想 06/04 18:35
godgod777: 偷吃,女的也會想偷吃 06/04 18:35
friand: 不用執行,上訴就沒事了 06/04 18:36
cool10528: 這位台女水準真的呵呵 06/04 18:37
asher02: 所以她是挑錯時辰約會的意思嗎 06/05 00:07
Ct730d: 爛新聞 從舊從輕 06/05 02:20
neomaster: 記者有腦嗎 06/05 06:06
LAWfOREVER: 記者..... 06/05 11:50
※ 編輯: hvariables (114.45.86.34 臺灣), 06/09/2020 23: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