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就是那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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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無恥「撿屍男」性侵被告 大談與5女一夜
時間Tue Aug 25 18:01:29 2020
無恥「撿屍男」性侵被告 大談與5女一夜情「戰功」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70990
自由時報2020年8月25日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
妙齡女子小芳失戀,去年2月8日凌晨到夜店喝酒,卻被陌
生的江姓男子盯上,一路跟蹤後伺機帶上車「撿屍」,醉醺醺的她,還在車內向江男借電話
撥給前男友,之後,於公廁內被江男性侵害得逞,小芳不認識江男,她輾轉向前男友取得電
話號碼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江男卻大言不慚說,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他
常在夜店外搭
訕女子,至少與5名女子發生一夜情,法官卻不採信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可上
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於上述時間,與朋友到夜店喝醉酒,被朋友載送到住處附近超商
,她卻沒回家,而是獨坐地上,被開車從夜店跟蹤而來的江姓男子(碩士畢業、無業),攙
扶到車內,意識模糊的小芳,於車內打電話給前男友,電話卻被封鎖,遂向江男借電話,打
兩通電話給前男友,卻都沒有接通。
江男以聊天為由,把小芳載到汽車旅館,卻都沒有空房,清晨約6時,江男驅車來到一處公
園,小芳逐漸酒醒,驚覺自己坐在陌生人車內,她藉故上廁所想逃離,江男卻跟在後面,於
公園的無障礙廁所內性侵害得逞,再把小芳載到一處國小旁「放生」,小芳先向閨密求救,
再輾轉透過朋友,向前男友取得江男的電話報警。
台中地院一審時,
小芳強調,她的記憶雖「片斷」,但記得借江男手機、於公廁內被性侵害
等案情,她覺得自己與江男都很噁心;江男辯稱說,小芳意識清晰,兩人於公廁內發生合意
性行為,至於一路跟蹤的動機?江男解釋說,
他在夜店見到小芳,很想認識小芳,他常在夜
店外搭訕女人,至少與5名女性,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關係(俗稱一夜情)。
法官認為,如果是你情我願,何必選在公廁?兩人互不認識,小芳沒必要誣陷江男,江男一
路跟蹤小芳,顯示他想趁小芳酒醉時搭訕,有乘機性交的犯意,江男辯詞不足採信,依強制
性交罪判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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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3z15a3z15a: 一定很丑.. 08/25 18:04
推 QQbrownie: 這垃圾前面5個可能都是性侵 08/25 18:39
推 israelii: 我是比較相信是合意啦 如果性侵女生 女生跟江男借手機求 08/25 18:44
→ israelii: 救 正常的罪犯都不會借吧 08/25 18:44
→ israelii: 如果真的是性侵對方 對方要借手機求救 還會借? 08/25 18:46
推 applebird: 台女不乖 08/25 18:59
→ applebird: 比較像越想越不對勁 08/25 19:00
噓 Antetokumpo: 性侵最好借得到手機 08/25 19:35
→ AnimalKing: 省錢又快就是在廁所咩 法官有夠不知人間疾苦 08/25 23:15
→ good00609: 男的不帥 台女後悔 08/26 02:06
推 NingK: 你情我願何必選在公廁的邏輯怪怪的,法官知道一天到晚一堆 08/26 09:12
→ NingK: 在公廁你情我願的嗎 08/26 09:12
推 qwert6502: 我覺得是沒房間又去公廁最後還放生的部分太三小吧 08/26 10:32
推 qwert6502: 江男真可憐 沒有行房紀錄器只好摸摸鼻子 08/26 10:37
推 jupto: 越想越不對勁吧 又借手機又打電話跟我說意識不清? 08/27 16:43
推 a04270911: 對啊!你情我願幹嘛選公廁 09/01 10:52
→ a04270911: IK、U 都熱門免費點了~ 09/01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