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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20653 2021-11-27 12:08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楊男去年與女網友小珍(化名)至2家夜店狂歡,趁她不勝酒力意識模糊,帶她至飯店投 宿,趁機性侵害得逞,經小珍的友人從手機定位發覺她行蹤有異,前往飯店尋獲,被害人 返家後發覺下體癢癢的,始知遭性侵報警處理,楊辯稱雙方合意性交,法官不採信,依乘 機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於去年5月23日於交友軟體認識小診,以通訊軟體邀她外出遊玩,小珍 應允後於同年6月3日晚間,騎機車前往楊男友人位於中市西區向上路住處會合,改由楊騎 小珍的機車載她前往吃宵夜,同日深夜前往夜店飲用調酒,再於次日凌晨前往附近的夜店 續攤。 小珍因飲用多杯調酒,因此不勝酒力而意識模糊,經楊騎機車載她到飯店投宿,楊利用她 處於不能抗拒狀態,趁機性侵得逞,經小珍的朋友經由手機定位發覺她行蹤有異,邀其仓 友人一同前往飯店察看,並要求楊先行離開。被害人醒來後,發覺下體癢癢的,詢問楊是 否有與她發生性行為,楊坦承有此事。經小珍報警處理。 被害人小珍證稱,楊騎機車載她去吃爌肉飯,接下來一起去第一間夜店,之後再續攤另家 夜店,有喝調酒,喝哪些酒忘記了,她去完第二間夜店後,跳舞後被餵到酒,吧檯有位姐 姐也請喝酒,她在那邊喝到醉完全沒有意識,不知道怎麼離開,怎麼到飯店樓上、房間幾 號都不知道。 小珍又證稱,醒來時,她發覺下體癢癢的,便以通訊軟體詢問他那天是否有幹嘛,楊說有 發生性行為,她與楊性行為當時,醉到什麼都不知道,沒有能力同意要不要跟與楊發生性 關係。 楊男雖坦承與小珍發生性關係,但否認乘機性交犯行,辯稱他與她是合意性交,她與他發 生性行為時是屬於清醒狀態,法官不採信,予以判刑。可上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才是人,靈魂是低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7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38014497.A.87D.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3.71.22 臺灣), 11/27/2021 20:02:36
s970086: 五樓後面也癢癢 11/27 20:49
applebird: 陰蝨咬到 11/27 20:51
wami0613: 蓋 11/27 20:59
ManiShow: 五樓菊花有菜蟲 11/27 22:03
ccjh30129m1: 開始檢討 11/27 22:33
bosch: 癢癢的陰蝨 11/27 22:51
ITME: 楊男的跟陰蝨一樣大? 11/28 00:36
snane: 醉到不省人事騎車要載很難吧@@ 11/28 01:56
stinking: 坐機車不能抗拒?法官大人? 11/28 03:08
Noobungas: 楊男太弱,沒止到癢? 11/28 06:28
coaxa: 小到跟棉花棒一樣? 11/28 11:43
yang57: 小頭管不住大頭 11/28 13:11
gameguy: 養養地,動次動次 11/29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