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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酒店遇上男客體力好 人妻凍未條認偷吃:被他勾走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91974 住在台北一名男子發現,任職於酒店的妻子竟與已婚酒客看對眼,經常互傳親密的訊息, 妻子更自爆「控制不了」,兩人發生了性關係,男子痛苦不已,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如今,法院的判決也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妻子在2013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一家人感情原本很和樂,卻 在去年發現妻子和酒客關係密切,除了多次一起出遊之外,更經常透過通訊軟體談心,其 中更不乏有親密的訊息,包括「你會不會只有那個運動體力好啊」、「我愛你」、「寶貝 」、「我只是太在乎你了」等。 不僅如此,妻子曾向男子自爆,與酒客有了進一步的關係,「後來我跟他去開房間了」, 感情已超越朋友以上,更坦言「跟他在一起我就會被他勾走」,男子聽聞後備感痛苦與氣 憤,認為兩人種種行徑,已嚴重侵害配偶權,決定向2人遂提告,連帶求償100萬元。 對此,酒客則辯稱,兩人只是一般顧客關係,女方也是為了業績,跟客人聯繫情誼,才會 有陪同出遊、曖昧對話的情況,屬於酒店陪侍的工作範疇,再加上現在社會中,男、女之 間分享彼此生活瑣事、家人朋友,都是正常的相處模式。針對,兩人開房間的爭議,表示 是因為女方喝醉,一起到旅館休息,不承認在房內有了性行為,而女方也沒有坦白已婚身 分,是以前男友稱呼男子,認為自己主觀上並無侵害男子的配偶權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沒有確切證據可認定妻子與酒客有性關係,但從兩人的親密訊息來看 ,確實情意明顯超越普通朋友,因此判定兩人需連帶賠償40萬元給男子,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7.150.152 (韓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39240523.A.BBA.html
Jackal0326: NTR 12/12 00:45
smallxxoo: 笑死,以後上酒店要先問清楚對方已婚了沒 12/12 01:52
cacoi: 仙人跳合法化 12/12 05:44
Hohenzollern: 去年四月台北市酒店小姐感染武漢肺炎 她也是已婚人 12/12 06:39
Hohenzollern: 妻 12/12 06:39
Noobungas: 以為幹免錢結果賠一大筆 12/12 06:53
gglong: 搞不好有付錢啊…搞人妻就是要賠錢 12/12 07:08
schin5566: 沒證據有打砲但是還要賠40是啥鬼 12/12 07:12
MadeTW: 會讓老婆上酒店工作,真的好痛苦 12/12 07:16
kauosong: 40萬…仙人跳? 12/12 07:42
paphian: 做酒店跟顧客一起到旅館休息,但沒有發生性行為喔! 12/12 08:40
HCYPMGO: 酒客經濟能力應該不錯 判40W 12/12 08:40
gLid3: 太無良了吧 就已經付錢消費了還要被搞 看不下去 12/12 09:56
Tifoso: 法律歸法律 這樣搞在業界不會黑掉嗎 12/12 10:01
lucislave: 上酒店歸上酒店 男的私下還要約那就是自己玩火啊 12/12 10:06
lucislave: 要連繫情誼就多跑幾次酒店就能連繫了啊 12/12 10:07
cooji74115: 又不是在酒店裡開幹 哪來的付錢消費? 12/12 10:40
inomanon: 三小的,在酒店上班跟客人出去還要被告 12/12 12:27
YAYA6655: 這老公讓老婆去酒店上班,是在痛苦啥小阿 = = 12/12 12:42
Garbolin: 靠北 酒店小姐跟顧客對話曖昧不是職業必須嗎 12/12 13:20
Garbolin: 這也能判? 12/12 13:20
lucislave: 不只對話 還有私下出遊吧 12/12 13:22
rogerlarger: 仙人跳吧?娶妻做婊笑呵呵 12/12 13:51
kkbush: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12/12 14:29
acesslai: 不知道已婚還可以判侵害喔 12/12 15:46
carllace: 哪個酒店小姐不會平時和客人聊些騷話啊… 12/12 17:49
carllace: 聊的客人癢癢的才會去消費啊 12/12 17:50
d8731400: 讓老婆去酒店上班就不痛苦喔?? 12/12 20:51
impose: 判決裡有以LINE對話記錄認定男客知道女方已婚 12/13 10:12
Brotherone: 合法仙人跳? 12/13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