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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富商「10萬包養酒店妹」:每月2次還要按讚 最後翻臉討錢 原文網址: 已婚富商「10萬包養酒店妹」:每月2次還要按讚 最後翻臉討錢 | ETtoday 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06/2223296.htm#ixzz7PdqEmMsj https://imgur.com/LQBJRQ8 桃園一名王姓富商2018年起以每月10萬元包養在酒店認識的小玉(化名),要求小玉每月 跟他性交1至2次,平時則要陪他聊天、幫他的臉書貼文按讚,沒想到2人去年感情生變, 王男竟翻臉稱這些錢是借給小玉的,要求她歸還300萬元含利息。法院則認為,2人的款項 往來違反公序良俗,判決小玉免還。 根據判決書內容,王男提告指出,小玉2018年稱想從酒店辭職去賣牛樟芝,他便陸續借出 235萬元讓小玉週轉,另還拿出38萬元替她還酒店債務等,約好在2021年1月5日清償,但 小玉都未還款也避不見面,他才提告要求連本帶利還300萬元。 小玉則說,王男稱他老婆更年期不做愛,才找她當包養對象,每個月給10萬元,除了約定 好每月做愛1到2次,平時也要陪他聊天、幫他的臉書貼文按讚等。 從2人LINE對話可見,王男曾說,「我幫妳一年多我得到什麼,只有氣,妳還是回去當妳 快樂酒女吧」、「我不讓妳跟別男人,他一個月給妳十萬嗎?」,小玉也回覆,「你都是 有條件是的條件交換」、「你就要在外面找對象可以跟你做愛、你付錢沒關係,所以我們 是各取所需呀」、「之前七月份只給我7萬,到八月份要補3萬給我,結果也沒補完」。 法官認為,王男每月給小玉10萬元,是約定好要有性行為並避免小玉去找其他異性,但此 約定已經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雖然王男拿出給付金額約46萬元的證據,但因為2人的約 定不合法,故王男不得要求返還。 看不太懂 雖然包養遊走灰色地帶 但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吧 為何因為包養所以就不用還錢呢 如果是要求返還包養費用不用返還還可以接受 但這已經是包養後的借貸關係了吧 看不懂為何不用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5.189.16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49212396.A.1B1.html
VVizZ: 性交為條件 04/06 11:02
Qoo777: 肯定暈船的時候就不是說借 是給 結果發現不是吃到飽還很貴 04/06 11:11
QQbrownie: 翻臉就要把錢要回來,到底多摳 04/06 11:14
QQbrownie: 跟那種分手要回禮物的一樣噁 04/06 11:14
punjab: 包養網站不也不合法嗎 為蝦米還開一堆? 04/06 11:18
williamwang: 乾爹這樣太摳了喔喔 04/06 11:22
diogofseixas: 不愁吃穿 04/06 11:32
dorozo779: 因為王男是陸續每個月"給"十萬 上法院說是借 要是 04/06 11:41
dorozo779: 有借據 法官也會看證據 哪來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 04/06 11:41
dorozo779: 個是高手高手高高手豹子頭玩完不給錢還要討回去好嗎 04/06 11:41
jfw616: line不是有對話就是給10萬包養 04/06 12:14
jfw616: 到底是國文多差才看不懂新聞 04/06 12:14
jfw616: 有借錢有借據嗎 04/06 12:16
jfw616: 沒的話還個鬼哦 04/06 12:16
jfw616: 你找銀行或地下錢莊 04/06 12:16
jfw616: 都嘛有借據 04/06 12:16
jfw616: 借錢不開借據怪我咯 04/06 12:17
ironhihihi: 按讚好好笑 04/06 12:59
impose: 就認定不是借貸關係啊 04/06 13:03
zu00405479: 花十萬買讚友484? 04/06 15:12
kis16488: 法官是不是有問題阿 04/06 15:22
cwhuang1: 所以酒女拿了錢後避不見面,不依約性交也沒事? 04/06 15:52
cwhuang1: 法院認證的合法詐騙? 難怪人民對司法愈來愈沒信心! 04/06 15:53
dorozo779: 每月十萬 2018到去年關係生變 內文也沒寫到酒女連一 04/06 15:55
dorozo779: 次都沒履約啊 哪來的拿錢就避不見面?? 04/06 15:55
dorozo779: 又不是買斷制,每月繳會費的 不給執行會員權力你會繼 04/06 16:00
dorozo779: 續繳費?? 04/06 16:00
Cinedt: 包養為啥要有契約 白紙黑字的證據嗎@@ 04/06 16:22
Cinedt: 每月給十萬 最後一次討回 定存的概念嗎 04/06 16:23
carllace: 為啥不能有契約 04/06 16:23
Cinedt: 到底在白爛啥 04/06 16:24
Cinedt: https://reurl.cc/RjxrjD回樓上 你去包養看看你要打契約 04/06 16:25
Cinedt: 有沒有人要鳥你 白紙黑字就是鐵證好嗎 04/06 16:25
carllace: 口頭契約也是一種契約,只是一般人不會錄音難以佐證 04/06 16:29
carllace: line的對話記錄在符合條件下也能構成契約成立 04/06 16:33
flavorBZ: 笑死,違反公序良俗應該是免付啊 04/06 16:36
flavorBZ: 這法官哪裡畢業的 04/06 16:36
jupto: 嚴格說起來包養契約確實無法律效益 簡單來說幹完不給錢 或 04/06 17:29
jupto: 是拿錢不給幹 法院都拿他沒皮條 只是幹完不給錢可以告性侵 04/06 17:30
jupto: 這通常可以成立 但是拿錢不給幹告詐欺很難成立 04/06 17:30
jfw616: 拿了錢不依約性交本來就沒事 04/06 17:36
jfw616: 不然要有什麼事? 04/06 17:37
dorozo779: 所以就是包月制啊 問題遊戲伺服器不讓你上線玩會笨到 04/06 18:18
dorozo779: 繳兩年? 這就擺明玩兩年抽卡抽不到然後要求退費啊 04/06 18:18
allenchen: 幫她還錢也是為了幹她,還不都是給錢有差嗎 04/06 18:33
qk025898: 每個月拿10萬按讚我可以欸XDD 04/06 18:50
moonwoman: 還要按讚笑死 這個也要規定 是多缺朋友 04/06 18:53
brella: 破 04/06 20:20
MiLUu: 十萬買讚 04/06 20:54
svt9411124: 賣牛樟芝?? 04/06 21:16
william826: 廢物 臉書按讚是殺小雞掰 04/06 23:33
c780412: 沒借據還想要人還 04/07 04:18
dakkk: 違反公序良俗 要付的免付 已付的免還 04/07 09:03
jupto: 簡單來說契約不成立 所有服務 金錢都算贈與 只是告性侵還是 04/07 12:11
jupto: 很容易成立就不知道是啥邏輯了 04/07 12:11
CCtonG: 應該是民法第180條第1項第4款 04/07 15:10
Kaderia: 靠腰 一發五萬 到底多緊? 08/0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