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VizZ: 性交為條件 04/06 11:02
→ Qoo777: 肯定暈船的時候就不是說借 是給 結果發現不是吃到飽還很貴 04/06 11:11
推 QQbrownie: 翻臉就要把錢要回來,到底多摳 04/06 11:14
→ QQbrownie: 跟那種分手要回禮物的一樣噁 04/06 11:14
推 punjab: 包養網站不也不合法嗎 為蝦米還開一堆? 04/06 11:18
噓 williamwang: 乾爹這樣太摳了喔喔 04/06 11:22
→ diogofseixas: 不愁吃穿 04/06 11:32
→ dorozo779: 因為王男是陸續每個月"給"十萬 上法院說是借 要是 04/06 11:41
→ dorozo779: 有借據 法官也會看證據 哪來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 04/06 11:41
→ dorozo779: 個是高手高手高高手豹子頭玩完不給錢還要討回去好嗎 04/06 11:41
推 jfw616: line不是有對話就是給10萬包養 04/06 12:14
→ jfw616: 到底是國文多差才看不懂新聞 04/06 12:14
→ jfw616: 有借錢有借據嗎 04/06 12:16
→ jfw616: 沒的話還個鬼哦 04/06 12:16
→ jfw616: 你找銀行或地下錢莊 04/06 12:16
→ jfw616: 都嘛有借據 04/06 12:16
→ jfw616: 借錢不開借據怪我咯 04/06 12:17
→ ironhihihi: 按讚好好笑 04/06 12:59
→ impose: 就認定不是借貸關係啊 04/06 13:03
推 zu00405479: 花十萬買讚友484? 04/06 15:12
噓 kis16488: 法官是不是有問題阿 04/06 15:22
噓 cwhuang1: 所以酒女拿了錢後避不見面,不依約性交也沒事? 04/06 15:52
→ cwhuang1: 法院認證的合法詐騙? 難怪人民對司法愈來愈沒信心! 04/06 15:53
→ dorozo779: 每月十萬 2018到去年關係生變 內文也沒寫到酒女連一 04/06 15:55
→ dorozo779: 次都沒履約啊 哪來的拿錢就避不見面?? 04/06 15:55
→ dorozo779: 又不是買斷制,每月繳會費的 不給執行會員權力你會繼 04/06 16:00
→ dorozo779: 續繳費?? 04/06 16:00
推 Cinedt: 包養為啥要有契約 白紙黑字的證據嗎@@ 04/06 16:22
→ Cinedt: 每月給十萬 最後一次討回 定存的概念嗎 04/06 16:23
推 carllace: 為啥不能有契約 04/06 16:23
→ Cinedt: 到底在白爛啥 04/06 16:24
→ Cinedt: 有沒有人要鳥你 白紙黑字就是鐵證好嗎 04/06 16:25
推 carllace: 口頭契約也是一種契約,只是一般人不會錄音難以佐證 04/06 16:29
→ carllace: line的對話記錄在符合條件下也能構成契約成立 04/06 16:33
噓 flavorBZ: 笑死,違反公序良俗應該是免付啊 04/06 16:36
→ flavorBZ: 這法官哪裡畢業的 04/06 16:36
推 jupto: 嚴格說起來包養契約確實無法律效益 簡單來說幹完不給錢 或 04/06 17:29
→ jupto: 是拿錢不給幹 法院都拿他沒皮條 只是幹完不給錢可以告性侵 04/06 17:30
→ jupto: 這通常可以成立 但是拿錢不給幹告詐欺很難成立 04/06 17:30
推 jfw616: 拿了錢不依約性交本來就沒事 04/06 17:36
→ jfw616: 不然要有什麼事? 04/06 17:37
→ dorozo779: 所以就是包月制啊 問題遊戲伺服器不讓你上線玩會笨到 04/06 18:18
→ dorozo779: 繳兩年? 這就擺明玩兩年抽卡抽不到然後要求退費啊 04/06 18:18
推 allenchen: 幫她還錢也是為了幹她,還不都是給錢有差嗎 04/06 18:33
推 qk025898: 每個月拿10萬按讚我可以欸XDD 04/06 18:50
推 moonwoman: 還要按讚笑死 這個也要規定 是多缺朋友 04/06 18:53
→ brella: 破 04/06 20:20
推 MiLUu: 十萬買讚 04/06 20:54
推 svt9411124: 賣牛樟芝?? 04/06 21:16
推 william826: 廢物 臉書按讚是殺小雞掰 04/06 23:33
→ c780412: 沒借據還想要人還 04/07 04:18
推 dakkk: 違反公序良俗 要付的免付 已付的免還 04/07 09:03
推 jupto: 簡單來說契約不成立 所有服務 金錢都算贈與 只是告性侵還是 04/07 12:11
→ jupto: 很容易成立就不知道是啥邏輯了 04/07 12:11
推 CCtonG: 應該是民法第180條第1項第4款 04/07 15:10
噓 Kaderia: 靠腰 一發五萬 到底多緊? 08/0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