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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yu5xzrxm 海巡少校撿屍醉女!3小時兩度硬上 她身心受創喊「還能怎麼辦」 原文作者:ETtoday新聞雲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https://i.imgur.com/bWCRS66.jpg 高雄陳姓海巡少校凌晨約女網友小花(化名)到酒吧飲酒,待小花喝醉後,竟把她帶 回家中,短短3小時的時間對她性侵2次,後遭小花提告。刑事部分,一、二審法官 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年,民事部分,法官判陳男要賠70萬元。 海巡少校趁女網友喝醉,3小時硬上兩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https://i.imgur.com/KfQ5yga.jpg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010年12月28日凌晨4時滑手機,看到小花在社群軟體張貼自己 正在喝酒的動態,於是邀小花前往高雄某酒吧喝酒,兩人一起喝酒到清晨7時許, 陳男見小花不勝酒力,便將她帶回自己住處休息。不料,陳男竟動起歪腦筋,不顧 小花的抵抗與拒絕,把小花強壓在床性侵,又在約3個小時後,利用小花不勝酒力 無力反抗之際,再次對她性侵。 陳男供稱,兩人過往即有聊天及相互邀約飲酒等互動,認為兩人有曖昧關係,表示 自己與小花是合意性交,甚至在離去前,還有一起洗事後澡、一起牽手出門買飲料 ,而且小花在他家待了數小時,並沒有離去或想逃的反應。 小花表示,遭性侵後她並不願意跟陳男一起洗澡,是陳男自己走進廁所來,她也沒有 辦法把他趕走,之所以自己被性侵沒什麼反應,是因為她之前就曾被性侵過,讓她 覺得「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我還能怎麼辦」、「就算大吼大叫或做什麼,也都已經 沒有意義了」。 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小花回陳男住家的路上,確實已醉到需要陳男攙扶,法官又 調查兩人通訊軟體的談話紀錄,發現小花曾傳訊息給陳男「這口氣我真的吞不下去 」、「我一直在求你不要這樣」,陳男回說「我事後清醒也對我的行為感到抱歉」 ,小花還直接問他「你知道你的行為是性侵嗎」,陳男非但不反駁,反而回說「 妳願意讓我改過的機會嗎」默認自己的行為,以低姿態道歉。 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為,陳男為滿足性慾,竟趁小花酒醉,帶回住處強制性交2次 ,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官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判, 全案還可上訴。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陳男本為小花的友人,但卻趁小花酒醉無力之際,侵犯對方, 小花事發後亦曾因此到醫院就診,足見陳男的行為對小花生活、心理造成嚴重傷害, 因此判陳男要陪70萬。 ------------------------------------------------------------------------------ 心得︰我的處事之道之一—酒後不性交,性交不喝酒 酒後駕車/走路..等交通行為很危險大家都知道,但最近越來越多新聞似乎顯示 只要有人是在喝酒後發生性行為,也很有可能登上不名譽的法庭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15.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0859703.A.00E.html
ihongming: 有吃又有拿 12/12 23:44
HCYPMGO: 2010年 12年前~~好9 12/12 23:49
cityhunter04: 70萬不知道能喝幾次茶…… 12/12 23:57
NonsenseKing: 都多久的事了,是要貼幾次… 12/13 01:04
sampsonlu919: 謝謝樓上意見 其實我有考慮過應該貼別的新聞的xd 12/13 02:03
sampsonlu919: 明天我會分享美國有位女孩因為受不了她的繼父XX所以 12/13 02:04
sampsonlu919: 00的故事 不過我不確定性板是否可以貼那新聞 12/13 02:04
sampsonlu919: 雖然意淫應該也跟性有關就是了 12/13 02:05
etop: 70萬可以包小模幾個月了 12/13 07:45
wateryou: 2010?? 12/13 10:19
RICEFINCH: 真心腦殘…… 12/13 13:13
b1121: 海巡變路巡,巡看看有沒有酒醉的可以撿,國軍戰力超強 12/15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