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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別的報導 劉嫌因為認罪,所以改用傷害罪起訴 其實他也打很兇 但是不是傷害致死罪了 判了4年多 其他罪嫌在一審結束後 看到這個情況 為什麼不認罪? 去追求類似劉嫌的結果 看看能不能一樣改用傷害罪去判 結果還要堅不認罪繼續上訴? 然後被判7~10年不等 結果搞到三審下來 都沒有常見的越來越輕 是不是其他犯嫌的律師策略不太對? 還是新聞文章還有很多細節沒講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1BD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8.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2465439.A.221.html ※ 編輯: MotherFucker (123.194.168.130 臺灣), 12/31/2022 13:47:03
magicbook123: 新聞不就說了 6人凌虐民事才賠260萬 平均一個人才40 12/31 17:37
magicbook123: 萬 法官覺得沒誠意賠太少 就繼續重罰 12/31 17:37
magicbook123: 都6個人共犯了 賠償數字也不喬好一點 給260萬就想卸 12/31 17:38
magicbook123: 責輕判 笑死 12/31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