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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8/2425392.htm ETTODAY 攝影師約拍性感照 剃毛性侵掰「有曖昧情愫」下場慘了 2023年01月18日 09:14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北林姓男子自稱是攝影師,透過臉書邀約年輕女性拍攝大尺度性感照片,期間卻以「毛 沒剃乾淨」為由,以手指性侵2名女子得逞,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雖然林男聲稱雙方有 曖昧情愫,親吻也有經過同意,但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6個月 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以拍照剃毛為名義,性侵2名女子。(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男過去在臉書化名「Mars Rock」,並自稱是攝影師,2020年4、5月間 分別與2名年輕女子(1人成年、1人未成年)相約拍攝大尺度性感照片,過程中卻都以對 方陰毛沒有剃乾淨會影響拍照效果為由,要求由他代為剃除,接著又以需要潤滑為由,以 手指性侵得逞。 林男挨告之後,坦承的確曾與2女前往旅館派攝照片,拍攝尺度都有徵得同意,剃毛的事 情也有獲得同意,其中1女還有與他親嘴,「我們有曖昧情愫,親嘴也有經過她同意」, 但因為事後經濟狀況不佳,沒有辦法買Cosplay的衣服當生日禮物,對方才因此翻臉。 不過,2女接受偵查時,都表示林男提出剃毛要求的時候,她們都有明確表達「我覺得不 舒服、請不要這樣」。此外,林男在事發之後,曾傳訊息道歉向其中1人,並說出「對妳 真的很抱歉,不會有下次,妳願意原諒我嗎?應該沒有下次」等話。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一己之私慾,利用邀約拍照片的機會侵害2女,造成2女身 心受創,考量到他至今未獲得受害人諒解,也沒有提出賠償,犯後仍飾詞狡辯,態度不佳 ,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為5年6個月,全 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 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9.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4007133.A.E2F.html ※ 編輯: diefishfish (27.51.9.24 臺灣), 01/18/2023 09:59:14
yeeouo: 這個合併刑期不像某幾篇多一罪只多一個月 01/18 10:12
holebro: 垃圾攝影師 01/18 11:33
brella: 有些外拍妹本來就有在賣 01/18 12:13
data1728: 給樓上的,問題是這兩位沒有呀! 01/18 12:29
alace12397: 色淫師真爽 01/18 12:45
Kaderia: 這樣五年六個月............然後綁票恐嚇的不到 01/18 12:47
Roshiel: 給剃毛不給做? 01/18 13:01
Roshiel: 擺明是價錢沒談好 01/18 13:02
s96404062: $沒談好+1 01/18 13:30
robinnibor: 好重。玩未成年都緩刑 01/18 14:15
tanby: 這判刑 跟開槍差不多 01/18 14:17
jeangodard: 詐騙有關超過五年的嗎 01/18 15:03
brella: 我沒說新聞那兩位有 01/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