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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找國中少女半夜「野戰」誘拍裸照 下場慘賠50萬仍判3年半 2023-02-10 20:59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陳姓志願役軍人用臉書認識1名國中少女,2度約她半夜到公園的石椅上性交、回家發 生關係,還常常傳訊說「我要看胸部」,引誘少女自拍裸胸照片給他,陳落網均坦承,也 以50萬元和對方調解;法院審酌,陳危害少女身心,且未依約給付賠償金,依妨害性自主 等4罪判他3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2018年12月入伍至2021年11月退伍,2021年4月仍是現役軍人時,上網認 識13歲少女成男女朋友,不久就約出見面,並2度在神岡區公園的戶外石椅上性交,或是 回少女家發生關係,同年8月又傳訊說「我想看」,引誘少女自拍裸露胸部照片傳給他。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不諱,和少女、少女父親證詞相符,並有驗傷、對話紀錄佐證,但 陳辯稱以為少女未滿16歲,但不清楚她未滿14歲;少女則說,和陳都是假日半夜出去,對 方應不清楚她生日,自己在IG上自介標註國三、14等,認定陳主觀上應認為少女是14歲以 上未滿16歲女子。 少女還說,陳都會開口要求她拍一些性感裸露照片給他,有幾次沒傳陳就跟她吵架,如果 陳沒有要自己不會主動傳,法院勘驗對話發現,陳曾說「我想看胸部」、「我想看」等引 誘少女自拍傳給他。 法院審酌,陳男罔顧少女身心發育未成熟,對她3次性行為、引誘拍裸照等影響身心,但 考量陳犯後坦承,雖以50萬元和少女及父親調解成立,但未依調解內容給付。 法院審理後,依3個現役軍人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各判有期徒刑8月 、8月、7月,依1個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3年2月,4罪應執行3年6月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96403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24.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76072527.A.F81.html
oboesoul: 難怪台大媛媛這麼喜歡軍公教的男人 02/11 07:49
c780412: 身為軍人打野戰怎麼了嗎 原來敵軍還未成年啊xd 02/11 08:18
belucky: 豪爽喔 02/11 08:22
dengweki: 幼女吃爽爽,猴該,進去賣屁股 02/11 11:38
b1121: 過家有肛腸,軍隊有軍妓 02/11 14:02
k7881683: 國中生真的好敢 02/11 15:31
robinnibor: 玩未成年真便宜 02/11 19:27
QQbrownie: 活該 02/1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