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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允交往、禁摸身體 學長踩紅線還摸到雙峰下場曝 2025/10/21 16:2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女大學生同意與郭姓學長交往,但要求禁摸身體,郭男卻三次觸摸,台南地院判郭男賠十 二萬元。示意圖。(記者王俊忠攝) 1名女大學生因同校的郭姓學長積極追求,她勉強同意與學長試著交往、但明確告知「她 身體不喜歡被觸摸」,郭男卻3度觸摸其身體,第2次還摸到雙峰。 女大生憤而提告求賠償,台南地院依雙方line對話、認定郭男明知故犯,判賠12萬元慰撫 金給學妹。 對於郭男3次涉觸摸學妹身體的行為,女大生也提刑事告訴,但第1次、第3次行為已超過 告訴時間,檢方不起訴;不過,郭第2次的觸摸行為,則被一、二審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 、得易科罰金。 女大生控訴說,約在2021年11月底起試著與郭男交往,交往期間多次明確告知學長「她身 體不喜歡被觸摸」,郭明知仍於2022年1月23日在郭的租住處,趁她不及防備,徒手抱她 腰部舉高,從椅子移到床上並壓住她的身體,接著又吻她頭部(第1次行為)。 同年1月24日晚間到隔天凌晨,郭男留宿在女大生租住處,趁女方熟睡時、從背後環抱她 ,並碰到女方的雙側胸部猥褻,女方驚醒咬郭的手,郭才罷手(第2次行為);同年1月26 日,郭男在女方租住處又趁學妹不及防備,掀起女方上衣並摸腰部(第3次行為)。 郭男對學妹主張的3次觸碰行為並不爭執,但他認為雙方既是男女朋友,身體接觸符合一 般男女交往的常情,也很尊重學妹自主權,沒有猥褻行為。如學妹對3次行為感到不舒服 ,何以事後兩人互動仍正常;學妹的母親還邀他一起出遊,這些請法院審酌。 由於郭男第2次碰觸行為,被一、二審均判刑6月;郭又否認猥褻女友。台南地院民事法官 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女大生多次對郭男表明排斥他接觸其身體,郭仍趁女方不 備、前後碰觸女大生3次,的確侵害女方的身體自主權,判賠12萬元給女大生;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18836 一定不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4.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61047202.A.AD5.html
yuan780703: 打拳 10/21 20:28
love740120: 仙人跳吧 八成外面有真愛 10/21 20:50
jerrty: 一定不.. 10/21 21:17
isco: 人醜性騷擾...... 10/21 21:24
edward198791: = = 10/21 21:29
dengweki: 傻眼,台南怎麼了,摸幾下12萬?是黃金有耗損?可憐台南 10/21 21:52
dengweki: 男子,認清一個人也好,請記得用買的,是女法官嗎?偉 10/21 21:52
dengweki: 哲市長沒在掃黃,台南一堆亂,應該有買的地方 10/21 21:52
Whathappen11: 都睡一起了,這是故意的吧,算淮男的忍不住 10/22 01:29
love740120: 女權真噁心 情侶一言不合就猥褻 10/22 01:51
whitefox: 一粒6萬 10/22 01:54
cobras638: 這... 10/22 02:05
linlinme5208: 結論男生要小心 10/22 02:46
linlinme5208: 是 10/22 02:46
linlinme5208: 另外跟你在一起≠給你摸/跟你做 10/22 02:47
linlinme5208: 曾經有太太告先生性侵 LOL 10/22 02:48
jb0110: 又要享受交往紅利又不讓男方碰 10/22 05:17
shmilyss: 某樓預算下很多喔,風向這樣帶的,網軍真的下地獄 10/22 06:53
Kysol9: 笑死這什麼龜男卑微成這樣 10/22 07:10
daleptt: 當好工具人的角色 幹嘛碰老娘 10/22 07:20
poisson1024: 好慘 10/22 08:02
poikladevv88: 誇張...這什麼新型詐騙嗎 10/22 11:41
wuming2: 兩個都白癡 這還叫交往嗎 10/22 12:45
macetyl: 風俗專區再不成立一堆上當受騙的 10/22 13:18
kiki88: 不是不給摸,只是不給你摸 10/22 14:16
cityhunter04: 台女真好賺!交往付錢當盤子….禁東禁西還能賺一桶 10/22 15:56
cityhunter04: 金!穩賺不賠的生意 10/22 15:56
devil0915: 推文怎麼這麼噁?女方說跟你試著交往,條件是不能摸, 10/22 16:14
devil0915: 你不能接受那就不要交往阿,自己做錯還怪別人? 10/22 16:14
adoko: 積極追求(物質?)勉強同意(?) 10/22 23:20
adoko: 勉強同意啥?不喜歡就不要答應交往 10/22 23:21
alvinlin: 為什麼第1次、3次超過告訴時間第2次沒有? 10/23 20:59
alvinlin: 這順序怪怪的 10/23 20:59
ncawind: 扯 10/23 23:15
ilwyt: 恐龍法官 10/24 21:55
abcd425heart: 出租女友的概念啦,不守合約怪誰 10/25 07:59
abcd425heart: 但推文真的以為來到柵欄板 10/25 08:02
hsiaohao: 這男的工具人兼提款機 還被搞個前科 傻B 10/27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