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acada: 用疊字=未成年?! 01/19 16:03
這就是法律很麻煩的地方,法官心證的範圍很廣,
大家一定覺得一審跟二審的差異怎麼這麼大?
我去細看判決書之後,就真的是法官採信誰的說詞來判決的。
這個案件的爭議點取決於被告是否知情女童未成年。
一審無罪的原因是:
1. 因為女童開視訊跟傳照片都開誇張的濾鏡,連女童自己都證稱說有問過同學,
根本看不出本人是誰。加上其他對話,僅能確認女童是學生跟父親住,
並無法判斷其年齡。所以無罪。
2. 另外檢察官有起訴"引誘兒童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
但是法官認為被告是要對方給自己看臉,跟看自己XX,但並無教唆,煽惑,指引,
不符合構成要件。
二審法官則是以:
1. 被告對女童使用疊字,所以已經知道對方是未成年
2. 女童曾說自己沒熟,且自己主動說以後長大會讓被告舒服,
法官判斷已經透漏未成年了。
3. 法官引用最高院見解,認為「引誘」包含勸誘、刺激、慫恿或鼓勵 。
被告傳送自慰影像後,接連詢問「下次妳拍給我看妳拿什麼插入」等語,
二審認定這就是以「要看 A 女動作是否正確」為由,
勸誘 A 女自行拍攝性影像,構成引誘行為
所以才會造成一二審無罪變有罪的差異。
另外拜託有小孩的別讓自己小孩玩傳說對決,被告就是用帶你上排位,去引誘女童的。
還有一定要監控孩子使用IG的對話,不然真的很難避免網路上的變態....
※ 引述《godofsex (性愛戰神)》之銘言:
: 36歲健身教練誘10歲女童自拍 喊「長大讓你舒服」無罪改判1年10月
: 2026-01-18 09:57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 台中36歲黃姓健身教練在網路認識10歲女童,大聊情色話題還傳自己下體照、自慰影片,
: 更引誘她自拍性影像;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黃不知對方年紀、無引誘行為判他無罪,台中高
: 分院二審逆轉,改認黃假借看女童自慰動作勸誘自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
: 1年10月,可上訴。
: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2023月6月透過線上遊戲認識女童,開視訊對她說「哥哥覺得你可愛
: ,才要認你當寶貝妹妹」、「哥哥會等妳長大的」及「妳是我的寶貝小公主」 ,還有大
: 量鹹濕、性愛對話。
: 檢方查,黃還傳自己生殖器、自慰影片,引誘女童自拍性影像,所幸經女童父親發現才未
: 遂,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兒童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未遂罪嫌。
: 台中地院一審時,黃堅決否認犯行,辯稱不知女童未滿12歲,還說互動就是性關係的幻想
: ;女童證稱,僅有傳1張大頭照加特效的照片給黃。
: 一審根據2人對話,認為難證明黃主觀上知道女童年紀,聊天談色情話題未提及校園生活
: ,也無引誘她自拍的意思,判黃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 台中高分院二審查,黃男有對女童說「妳有自慰過了嗎」、「你怎麼摸」、「哥哥看你有
: 沒有摸對」、「下次妳拍給我看」,顯然以要看女童自慰動作是否正確為由,勸誘她自拍
: 性影像。
: 二審再勘驗2人對話,發現黃是以和年幼之人對話口口吻,常以疊字詞如臉臉就好,或稱
: 「不乖就抓起來打屁股」,女童也曾說「我明天要去上課ㄚ」、「我還沒熟呢」等語,黃
: 則回「長大後我會讓你舒服的不得了」,且女童父親曾告知黃孩子才10歲,黃也為此道歉
: 。
: 二審認為,黃已預見女童未滿12歲,未有確認、詢問,就著手引誘她自拍性影像,具有不
: 確定故意;審酌黃嚴重影響女童身心、人格發展,依引誘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判
: 他1年10月。
: 台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27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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