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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濕對話曝!人夫偷吃女同事「床單濕一片」 小三辯:普通朋友
2026/02/03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高雄一名人妻露露(化名)驚覺丈夫阿志(化名)與女同事小雅(化名)透過LINE大聊鹹
濕對話,不僅互稱「北鼻」、「寶貝」,更赤裸描述「那天很濕,濕到流白色液體」、「
床單濕濕」等性愛細節。露露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小雅侵害配偶
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
露露主張,她與丈夫阿志(化名)於105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然而,露露於去年1月底
,發現丈夫與任職於同一旅行社不同門市的小雅,竟有大量曖昧露骨的LINE對話紀錄。
根據法院公布的對話內容,小雅主動傳送:「在想你」、「很想你」、「我的寶貝會不會
回去」、「還好週五你有來,不然會滿出來」等語。她甚至詳細描述與阿志的性事:「你
那天很濕,濕到都流白色的液體」、「我喜歡親你身體聞你身上的味道」、「一灘,我有
感覺到」,對話結束前還不忘送上「愛你」、「愈來愈愛你」。
阿志也熱烈回應:「我也想你」、「北鼻,我愛你的心沒變」、「你親我,就濕了呀」、
「我自己有發現床單濕濕,太害羞了」等語。兩人對話尺度大開,毫無遮掩。
庭訊時,小雅辯稱兩人只是同事,因業務需要才聯繫,對話僅是「朋友間抱怨婚姻狀況」
,並質疑露露違法取得對話紀錄,應無證據能力。她更主張,法律上的「配偶權」並非侵
權行為保障的權利,露露無權求償。
然而,法官審理後並不採信。法官指出,侵害配偶權行為本就隱密,被害人蒐證困難,露
露並非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取得證據,在權衡隱私權與訴訟權後,認定相關對話紀錄
可作為證據。
法官進一步表示,從對話中兩人互訴情意、具體描述性愛過程與身體反應,明顯超越普通
朋友社交分際,已達「情侶」般的親密程度,足以認定小雅明知阿志為有婦之夫,仍介入
他人婚姻,確已侵害露露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小雅侵權行為的態樣、期間,對露露婚姻造成
的破壞與精神痛苦程度,認為露露請求8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最終酌減判賠20萬元為適
當。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203000011-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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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姓部落格影音》: https://reurl.cc/0ZOm26
痞客邦部落格: 小孩雙姓(《姓名權》平等) https://familynames322.pixnet.net/blog
男女都應該好好孝順自己父母! 但 怎會有人叫別人辛苦生養的女兒 孝順自己? (臉在...?)
大小姑是《不孝女》? 想凹媳婦幫她孝順? 真XX!!! 媳婦孝順娘家的時間 被"瓜分"在婆家?
[新聞] 照顧年邁爸媽 〈女兒〉多過兒、媳 2013/06/16 https://reurl.cc/zKK59a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賣?丟?) 給夫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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