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沒說不≠同意!女子拒交往遭設局車震 男辯「她沒反抗」慘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35155 彰化葉姓男子透過交友網站結識一名女子,初次見面即表達交往意願遭拒,竟要求對方冒 充女友回老家「見爺爺」,再誘騙至住處車庫性侵。葉男辯稱雙方「合意性交」,但法院 認定性行為須建立在明確同意基礎上,強調「Only Yes means Yes」(她說願意才是願意 ),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並判賠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葉男於2023年10月透過交友軟體,以暱稱結識被害女子,兩人相約逛夜市後 ,葉男突提出希望女子假扮女友返家探望爺爺。女子一度基於善意答應,但葉男誤認有進 一步交往可能,多次追求遭拒後,女子封鎖其帳號。 葉男隨後另開新帳號,隱瞞身分重新接觸女子。2023年10月22日晚間,他以支付2500元「 陪跑步」為由,將女子約至住處車庫。女子到場後發現對方正是先前封鎖的男子,當場拒 絕並試圖離開,卻遭強行拉入車內壓制性侵,事後葉男丟下2500元要她離去。女子身心受 創,在友人陪同下報警驗傷。 女子主張,事件造成她長期無法正常工作與社交,需持續就醫治療,提起民事求償150萬 元精神慰撫金。葉男則辯稱雙方為「金錢交易」,否認使用強暴手段,他當天曾提議去汽 車旅館但被拒,才改約在家「車震」。他否認強迫使用強暴手段,並稱「當時她都沒反抗 ,我有等30秒…如果真的有反抗,我就不會做」。 法官審理,認為葉男強辭奪理,並引用「積極同意原則」,強調性行為不存在「沒有說不 就是同意」之事,性主動者有責任確認對方在清楚、自主下表達同意,不得將侵害歸咎於 被害人反應。 法官認為,葉男說詞不足採信,其行為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與人格尊嚴,情節重大,除 判刑3年2月外,並酌減精神慰撫金為50萬元,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136.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70424279.A.81F.html
stockking11: 一堆窮酸鬼,不花錢買安心,搞這些事情。抓去關被肛 02/07 11:03
stockking11: 吧。 02/07 11:03
ROTFL: https://youtu.be/WJGVrv3f9hg 02/07 14:09
peterlee97: 車震是能被設局的環境嗎..? 好像..? 02/07 15:11
JustMeNU: 樓上在好像什麼?可以試著想像是大人與小孩,如果一個 02/07 15:50
JustMeNU: 大人有意圖,輕易就能強暴甚至傷害小孩,「被拉進車內 02/07 15:50
JustMeNU: 」是連中文都不會讀嗎 02/07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