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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災翹班!台南男公務員「猥褻2國小男童」 捧200萬和解換輕判 記者 陳佳宜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0 17:5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0 17:53 https://i.mopix.cc/Ghf26J.jpg
施姓男公務員爆猥褻兒童。(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台南市工務局一名34歲施姓男工程員,在去年7月台南正逢丹娜絲颱風風災期間,竟開著 公務車到某國小游泳池,並尾隨一對8歲、11歲兄弟進入更衣室,強行撫摸小兄弟下體並 拍攝不雅影像。 案件曝光後,施男一審被判8年8月徒刑,事後以200萬元取得家屬和解,二審經台南高分 院審理,於今(10)日宣布改判5年6月。 https://i.mopix.cc/sGdUN3.jpg
施姓男子翹班到泳池,尾隨2男童進入更衣間猥褻、拍照,已被工務局停職。(資料照/T VBS) 風災期間潛入泳池猥褻小兄弟 淫官下場曝 判決書指出,施姓工程員於2025年7月18日上午9時許駕駛工務局公務車抵達該間國小,在 游泳池旁見到8歲、11歲兄弟檔男童後,隨即尾隨進入更衣室。 施員違反兩名男童意願,強行撫摸男童下體,並以另一位男童內褲沒穿好為由,脫下內褲 進行猥褻,還以手機拍攝不雅照片。 法官認定施員身為公務員,利用職務便利,嚴重侵犯被害人身體自主權,造成重大身心影 響,行為應予嚴厲譴責。 施員審判時多次聲請具保,並表示已反省,願接受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諮商,且已與男童家 屬調解賠償。 施員稱未使用暴力脅迫且無前科,願意接受電子監控。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兩罪,各判刑3年2月;另外加上「公 務員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7年4月,合併執行8年8月。 施員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施員已於審理中與受害孩童及家長 達成新台幣200萬元和解,且全數給付,家屬同意原諒並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輕 刑責。 法院認為一審未審酌此情,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251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8.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70746392.A.6F1.html
peterlee97: 嘔嘔嘔 02/11 03:46
cidexin: 癩皮狗的愛滋將 02/11 13:43
RoseChiu101: 戀童癖?! 02/11 13:46
kutkin: 他考上兩次耶,家裡一定很有錢。 02/1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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