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kann (我怕練太壯)
看板sex
標題[新聞] 威脅國中妹「賣屁股」還債 色男性交未遂
時間Wed Feb 18 09:34:24 2026
威脅國中妹「賣屁股」還債 色男性交未遂一審重判、二審逆轉改判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45396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於網路上爬蟲類社團認識國中生小蘭(化名),並借出兩隻守宮進行
配種繁殖,未料兩隻守宮打架受傷,黃男要求小蘭賠償4萬元,後續更要求小蘭「賣屁股
」還債,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引誘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
重判3年。黃男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過重,改判10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男2023年8月間經由社群網站爬蟲類買賣交流社團,結識一名國中生小蘭,
小蘭向黃男借用一公一母守宮進行配種繁殖,沒想到公守宮與母守宮打架而受傷,黃男要
求小蘭賠償4萬元,小蘭向友人求助,友人開玩笑稱可借錢給小蘭,但還不出來要用屁股
還。
小蘭將與友人對話以IG告知黃男,他卻明知小蘭未成年,竟引誘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犯意
,於2023年8月15日深夜,以IG傳「我可以接受這個」、「幹走我黑夜的小孩也是這個年
紀和我第一次」、「我沒意見真的,本來就蠻喜歡小妹妹的」、「這樣你等於賺了5萬元
」等訊息。
黃男甚至在隔天(16日)晚間再度傳訊息向小蘭說:「兩條1.付錢2.賣屁股,35分前給我
答案」、「不然我就寫存證信函」、「我給妳很多次機會你都不要解決」。
17日凌晨3時許,以IG稱:「我給妳最後機會了1.四萬2.四次3.被告,8點前消息」等語,
引誘小蘭與其為性交行為以免除賠償義務,然因小蘭未應允始未得逞,黃男後續未經告知
前往小蘭住處要求賠償,小蘭報警處理。
黃男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黃男矢
口否認有對價性交行為,辯稱是小蘭合成。但法官據相關證據,並不採納其說法,認為事
證明確,應依法論科,認定犯後無視證據明確卻仍矢口否認犯行、態度惡劣,重判3年徒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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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acetyl: 社團? ! 02/1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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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yataka: 沒成功還要關,活該 02/18 13:57
噓 goingMAX: 台南案都沒人被抓去關 02/18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