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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先形容一下我的狀況,有點複雜 以固定月薪但是型態是case by case的 跟前雇主配合,從前在他公司底下到後來的合作都沒有簽約的情況。 上個月跟他接到一個餐廳的設計案,(從以前開始都是由他跟業者簽約)也設計好logo, 但從來不知道每個案子多少錢,也就是不管案子多少錢他都只給月薪,勞健保部分我自己 保公會,他也會扣二代健保的金額,獎金由他自己決定,後來他突然喊配合到這個月,我 覺得有點被一腳踢開,所以跟他說這個設計案不會在繼續 問題來了,目前他無消息是否要把這個案子的錢給我(我應得的部分)然後我繼續執行, 我有跟他說請尊重智財權 但他有可能找其他設計把我的檔案改一改,或是直接用,想請問這個案子的logo 智財權 跟使用權在我身上嗎?我是否有權利不讓他使用?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8.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444891077.A.C2A.html
yukan1104: 公司上班期間的創作,著作權不是屬於公司嗎? 10/15 21:22
myaku524: 他沒有付你LOGO錢的話,當然不能擅自使用你設計的LOGO 10/15 21:30
myaku524: 如果他硬要凹說這是雇用,不是外包 10/15 21:31
myaku524: 那請他補給你從以前到現在所有的勞健保錢 10/15 21:32
myaku524: 雇主要雇用勞工,就改保勞健保,沒有就檢舉他啊 10/15 21:32
myaku524: 如果你有跟他簽外包付月薪(不以案子價錢)的合約 10/15 21:33
myaku524: 那他這個月喊停,就請他把這個月的錢給你 10/15 21:34
myaku524: 不過這種不管多少案子都只給月新的模式,也太危險 10/15 21:35
myaku524: 你以後應該以件計價,不然一個月給一百件不就做到死- - 10/15 21:36
sleeprice: 雇用還要支付資遣費用。 10/18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