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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上大大 若是我本身以個人接了一個企劃案、製作的部份再外發給另一個設計工作室 請問稅務的部份應該怎麼計算呢? 客戶已表明只要一個請款單位(所以不能分開報),而且製作金額其實蠻高的(企劃的金 額較少,加總之後稅一定避不掉) 另一個問題是,以個人外發可以收設計工作室的發票嗎?(對方說沒有抬頭不能開立發票 ) 還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98.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473786977.A.4F8.html
aFuNNya: 以往都是找其他公司買發票,未稅的3-5%當費用 09/14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