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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本人目前任職於德國一家專利事務所 由於家庭因素即將搬回台灣 等我回台灣後,我德國這邊的老闆打算以派案的方式把案子外包給我處理 (但非以聘雇關係進行) 因為事務所報帳的關係, 我老闆似乎希望我在台灣有個固定的營業處所 想請教大家, 這樣的狀況我需要在台灣設立工作室嗎? 以及要報稅的話, 是算國內所得或是國外所得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3.135.18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489264284.A.44A.html
opm: 有稅板 03/12 06:06
nooozy: 可以用paypal開invoice 03/12 12:14
TERIYAKI: 你可以跟會計師討論比較有利的做法 03/12 20:15
Trueb: 好的再來研究看看, 謝謝~:) 03/13 00:55
pai2011: 你的德國老闆應該是想要你成為他的台灣代理人或通信人, 04/13 13:47
pai2011: 台灣申請德國專利的人滿多的 04/13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