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2467139w: 已寄信 06/08 00:21
推 zanway: 已寄信,謝謝。 06/08 01:00
推 lin315040: 已寄信 06/08 01:00
噓 erul: 既然訂了今晚六點的時限,卻要求要在上午兩點二十分前交件, 06/08 01:28
→ erul: 還說如果一個小時後不能交件,就算是我方失約,你可以自行 06/08 01:30
→ erul: 中止合作,既然這樣,你不如一開始就把時限訂在今日上午的二 06/08 01:32
→ erul: 點二十分就好啦!何必在那騙人? 06/08 01:33
(gpmm 刪除 erul 的推文: 非建議公開資料)
→ miniface: 最後交件時間為本人必需在此案完成的時間,流程包含選人 06/08 01:42
→ miniface: 與接案人對稿並檢查內容等,並非你的交件時間,上述已告 06/08 01:42
→ miniface: 知你的工作時間跟內容,有告知0.5+0.5為一小時,你半夜1 06/08 01:42
→ miniface: 2點接卻要隔天晚上18點交,你工時為18小時嗎?並早告知 06/08 01:42
→ miniface: 有疑問可先提問,請你認真看內容 06/08 01:42
噓 erul: 「最後交件時間並非你的交件時間」?這我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06/08 01:47
→ erul: 是的,我工時只需要兩小時,請問您我可不可以選擇不要為了您 06/08 01:48
→ erul: 無理的要求熬夜,而將這兩小時放到今早八點到十點呢? 06/08 01:50
→ miniface: 你已違反個資法跟妨害名譽,請你在一小時內拿下照片連 06/08 01:52
→ miniface: 結內容並道歉,否則報警 06/08 01:52
→ erul: 我只能說,劉小姐,腦子是拿來用的,規則是拿來變通的,不過 06/08 01:52
→ erul: 我想您大概也聽不懂,要報警就去報警吧,告得贏我隨便你! 06/08 01:55
→ erul: 懶得再跟你說,我要去睡了。 06/08 01:57
→ QloveQhateQ: 您應該寫希望別人的交稿時間才是 06/08 02:00
→ QloveQhateQ: Ex:確認案件後兩小時內 06/08 02:01
→ QloveQhateQ: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熬夜的 06/08 02:02
→ gpmm: 板務說明: 06/08 02:12
→ gpmm: 1. 本板徵才文章當中的交件時間為「承案方交件與發案方」的 06/08 02:12
→ gpmm: 時間。若發案接洽時並不以此時間作為交件時間,則發案方 06/08 02:12
→ gpmm: 有義務先和承案方進行溝通。否則為發案內容不實。 06/08 02:12
→ gpmm: 2. erul 您如要張貼對話紀錄,建議遮掉大頭照和暱稱。 06/08 02:13
→ gpmm: 雖然以板務主觀判斷,此照片的不清晰度難以構成個資要素 06/08 02:13
→ gpmm: ,但還是先移除網址,待您修改後再重新貼上。 06/08 02:13
→ gpmm: 買賣不成仁義在。請雙方盡量理性溝通。謝謝。 06/08 02:13
噓 airliebeach: 喔 所以是發案內容不實 06/08 02:42
噓 kinling: ...看完推文更傻眼 交件時間就是交件時間 希望接案提早交 06/08 12:20
→ kinling: 交件時間寫最晚6/8 即表示這時限前應都是合理的 06/08 12:22
噓 lolylolyosu: 宵夜文,大夜班加量不加價。 06/09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