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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發案者為了確認接案者具備可完成的能力, (例如coding,或寫一個外掛程式;在此以對方無法提供過去作品的情況) 在支付酬勞且已經與接案者溝通好的情況下, 要接案者當場操作該軟體(看熟練度), 是否算<試作>? 理由: 想先確認這點,以免發文後<試作>欄位寫沒有,結果接案者說有,的窘境 舉例A: 小弟有一份word檔想改為powerpoint, 為了確定接案者可順利完成, 於是在網路上找1頁<介紹可口可樂公司的ppt檔> 請接案者操作powerpoint,作出<介紹可口可樂公司的ptt檔中的某頁>。 (不用完全一樣,重點是操作流暢度) (操作約10分鐘,先講好支付酬勞,不方便可拒絕) *上述操作的部分完全跟案件內容無關,僅仿製<網路上既有的範例> 舉例B: 有一道數學題你希望有人幫你寫詳解, 於是你在參考書上隨意找一題(已經有答案的題目) 請對方解出來,藉由比對<標準答案>,確認接案者的熟練度。 則若對方接受條件,也支薪,但事後稱這個為<試作>, 則請教發案者是否違反版規? *違反理由: 在試搞階段的欄位寫<否>,但被披露有<試作>行為。 保險起見先確認一下, (如果在哪裡有詳細<試作>定義,懇請告知) 感謝版上接案或發案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62.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515475595.A.677.html
myaku524: 算吧,只要是正式委託前請對方先測試,都算啊 01/09 17:14
myaku524: 不過你有付試做費,對方也同意的話,應該沒什麼問題 01/09 17:15
myaku524: 就像文案發案,也是有人會要求接案者先試寫一段文字 01/09 17:16
myaku524: 即使這段文字和正式接案的文字並無相關,但就算是試寫了 01/09 17:16
myaku524: 自然也會被稱為試做,建議你只要委託前請對方做事都歸入 01/09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