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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叮嚀:請遵守下列項目,如實填寫資料.請勿利用本分類徵才,違者板規處理,謝謝! *************************************************************************** 1.姓名:ken 2.性別:male 3.年齡:46 4.地區:桃園市 5.專長/事業領域:創業諮詢輔導服務 6.現況:已創業 (請根據現狀選擇適合的描述,並刪除其他項目) 7.事業類型:有限公司 8.預計合作方式: 執行內容: 【配置本案專案人員1名】 1. 執行專案並為本會對應聯繫之窗口。 2. 執行整體計畫案等相關事務。 3. 製作本計畫執行成果(研究)報告。 4. 受理及提供就創業諮詢服務。 【創業顧問輔導團隊】 1. 顧問團隊依本案輔導之團隊,依請況安排顧問輔導名單。 2. 顧問人選經本會審定後正式聘任,得標廠商應依聘任名單建置顧問資料庫(含聯絡 電話、服務單位、地址、學經歷、專長、創業年資與相關之工作經驗),及彙整顧問全年 服務評估紀錄等。 3. 創業顧問應於每次諮詢服務後繳交輔導紀錄表,得標廠商應管理及瞭解顧問輔導情 形,並於審查期提報每月各項輔導人次及輔導時間。 執行內容: 【進駐團隊招募】 1. 依基地閒置空間數,招募相對家數團隊進駐。 2. 招募需辦理評選,評選委員由本會及產官學界(含原民局1名)擔任,至少5名委員。 3. 團隊徵選條件及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會【桃園市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基地-逐夢浩思 hata’-創意產業進駐實施計畫】辦理。 4. 進駐名單需送本會核可後方可進駐。 5. 進駐空間於本案執行期間必須有單位進駐,且於本案執行結束前不得有閒置空間。 【進駐團隊輔導計畫】 1. 廠商於得標後,應於30日內須針對現有進駐團隊進行產業SWOT分析,並提出各團隊 年度的輔導計畫。 2. 年度招募之團隊於進駐核可日起15日(含)內,提出產業SWOT分析及本案執行期間的 輔導計畫、營運規畫表及預期成效,供本會後續追蹤及輔導。 3. 協助進駐團隊及受理輔導團隊(桃園市原住民族創業輔導計畫併案執行),創業補助 、貸款申請,至少達5件(單件金額以新台幣10萬元(含)以上)。 4. 安排團隊進修/進階相關產業或對營運提升有助益之課程: 财 除本案執行計畫之課程安排外,每一團隊須另安排一場次本案之外專業課程,課程 時數不限。 财 協助安排本案之外專業課程費用(報名費、教材費及材料費),由本案經費支應,其 餘費用由團隊自行負擔。 财 僅限團隊名單內之團員,團隊名單參照各單位進駐計劃書。 5. 顧問團隊諮詢服務: 财 成立輔導顧問團,顧問名單依逐夢浩思hata’進駐團隊產業別,邀請相關具專業輔 導顧問擔任。 财 每一團隊每月需安排一次諮詢會議,與顧問進行團隊進度現況、營運改善會議,並 彙整顧問輔導紀錄表,於次月10日提報本會。 财 年度執行期間每一團隊需依團隊現況,安排不同專業之顧問至少2名進行諮詢會議 。 财 每一諮詢會議結束,受輔導單位填寫滿意度調查表,追蹤輔導成效。 6. 協助進駐團隊推廣與行銷(桃園市原住民族創業輔導計畫併案執行): 财 依輔導產業類別,安排同、異業交流活動,至少5場次。 财 安排相關活動參與、競賽或攤位擺設,總計需達10場次。 财 本案執行期間,於本會官網或臉書露出團隊介紹,每一進駐團隊至少1則,貼文內 容及照片須經本會核可,必要得視情況增加宣傳。 7. 每3個月需進行進駐團隊考核及營運報告表,於次月10日提送。 8. 相關管理規定請依逐夢浩思hata’進駐契約書辦理。 執行內容: 【輔導對象】 1. 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或其他法律之規定,設立於桃園市至少2年之創業團隊。 2. 產品或服務具發展潛力之團隊。 3. 輔導團隊之負責人須為原住民族籍或團隊成員需有50%(含)以上為原住民族籍,並 實際於桃園市內有營運。 4. 輔導團隊如為合夥、雇傭關係,須提出相關證明(例:勞健保投保單),輔導對象僅 限為團隊人員。 【輔導計畫】 1. 依桃園市原住民族產業現況,不分產業類別,總計輔導團隊計10組。 2. 受輔導團隊名單送本會確認後(名單可分次提送),於15日(含)內提出產業SWOT分析 及本案執行期間的輔導計畫。 3. 協助受理輔導團隊及逐夢浩思hata’進駐團隊(併案執行),創業補助、貸款申請, 至少達5件(單件金額以新台幣10萬元(含)以上)。 4. 安排團隊進修/進階相關產業或對營運提升有助益之課程: 财 除本案執行計畫之課程安排外,每一團隊須另安排一場次本案之外專業課程,課程 時數不限,每一團隊限3名團員參與。 财 協助安排本案之外專業課程費用(報名費、教材費及材料費),由本案經費支應,其 餘費用由團隊自行負擔。 5. 顧問團隊諮詢服務: 财 成立輔導顧問團,顧問名單依本計畫三種產業類別,邀請相關具專業輔導顧問擔任 (可與逐夢浩思hata’顧問團重複)。 财 每月10日廠商需提報每一輔導團隊,前一個月之營運現況、進度及輔導情形。 财 年度執行期間每一團隊需依團隊現況,安排不同專業顧問至少2名。 6. 協助進駐團隊推廣與行銷(逐夢浩思hata’原創基地進駐團隊輔導計畫併案執行): 财 依輔導產業類別,安排同、異業交流活動,至少5場次。 财 安排相關活動參與、競賽或攤位擺設,總計需達10場次。 财 本案執行期間,於本會官網或臉書露出團隊介紹,每一進駐團隊至少1則,貼文內 容及照片須經本會核可,必要得視情況增加宣傳。 7. 設計製作本會輔導標章予受輔導商家。 執行內容: 【建置諮詢網站】 1. 簡式網站規劃須經本會同意方可執行,本會有權予以調整與變動,並具有最終決定 權。 2. 介面及版型設計須符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規範」,並能正 常顯示於各種瀏覽器。 3. 執行期間內,廠商須負責維運及管理,並於每兩個月提送線上受理諮詢情形。 4. 廠商應安排每周至少1篇就創業諮詢、資訊相關服務露出。 5. 相關分享及發佈之訊息,應提報本會核可後發佈。 6. 廠商須於本案執行結束前,針對本會人員進行使用者及管理平台教育訓練及技術轉 移。 執行內容: 【參與對象】 1. 設籍、居住、工作、就學於本市之原住民族籍為優先報名。 2. 有興趣創業、籌備創業者或已創業者皆可參與。 【講座計畫】 1. 依輔導產業別辦理相關創業講座,每一類別至少辦理1場次,總場次需達6場。 2. 每場次講師安排至少2名,安排模式不設限。 3. 於7月31日前辦理,為推展服務計畫,以達到宣傳效果。 4. 每場次之講座參與人數50%為原住民族籍,且須達20人(含)以上。 執行內容: 【參與對象】 1. 設籍、居住、工作、就學於本市之原住民族籍為優先報名。 2. 且年滿18歲以上有創業興趣之原住民族。 3. 有興趣創業、籌備創業者或已創業者皆可參與。 【課程計畫】 4. 辦理創業基礎(知能)課程: 5. 例如:課程規劃如創業法規與趨勢、政府資源說明(原民貸款補助)、稅務與商業法 規、智慧財產、故事行銷與品牌策略、創業資金規劃、成功創業經驗分享等。 6. 辦理兩場次的課程規畫,以本市區域規畫分北區(桃園)及南區(中壢)各一場。 7. 每場次時數不低於30小時。 8. 辦理創業專業(技能)課程: 9. 依據本案輔導之團隊開設相關產業別之課程,至少開設兩場次(不同)創業專業課程 。 10. 每場次時數不低於40小時。 11. 不得與創業基礎(知能)課程開設相同授課內容。 12. 每場次之課程參與人數50%為原住民族籍,且須達20人(含)以上。 執行內容: 【參與對象】 1. 本案受輔導單位及課程參與者為優先。 2. 設籍、居住、工作、就學於本市之原住民族籍。 【課程計畫】 1. 依本案輔導之逐夢浩思hata’基地進駐團隊及受輔導團隊產業別辦理相關參訪課程 。 2. 至少安排二場次之參訪行程,每場次參訪行程需實際走訪兩家創業店家,每家參訪 時間1.5至2小時。 3. 行程內容及相關規劃,須提送本會核可後辦理。 4. 參加者應撰寫心得300-500字,於結案報告書呈現。 5. 廠商須安排參訪行程之必要交通安排。 6. 參訪人數兩場次總計需達20人,且50%為原住民族籍。 執行內容: 1. 廠商須負責本案文宣物、DM、海報等,相關設計物負責設計規劃,並經本會核可後 執行。 2. 相關文宣計畫(含設計、規格及宣傳方式),應針對各辦理之內容不同調整(張數、 發送單位等),維宣傳效果須達到本標案之標準,廠商應於得標後30內提送本會,於核可 後辦理執行。 3. 廠商須於執行期間內,於中期(8月中)及後期(11月底)各別提出廣宣影片,影片內 容可為本案執行的各項成果,片長不超過90秒為限,並於核可後於本會相關網站露出。 4. 廠商應於每月提供2則貼文,本案執行之內容或創業相關資訊於本會官網及臉書, 經本會核可後辦理。 執行內容: 1. 本案之成果及資源,並整合本市及相關資源,規劃辦理1場宣傳行銷亮點活動。 2. 廠商得提出其他與本案有關具獨特創意之規劃及加值服務,促進創新創業原民青年 實踐創業夢想,培育創新人才。 1. 廠商應辦理本案執行之課程、講座及活動所有事宜,包含受理報名、民眾資料建檔 、統計、師資、場地及講義印製、研習成效評估。 2. 廠商所有規劃,應於課程、講座及活動執行前報本會核定,方可執行。 3. 廠商於執行課程、講座及活動﹐應確實執行學員簽到退,並於審查期提報階段性辦 理情形。 4. 所有活動印刷文件皆應標明本會之名稱及標誌。 5. 與履約標的有關公告、廣告等公開性文件,未經本會同意前不得任意刊登,違反規 定者,處契約總價金之2%至5%數額之違約金。 6. 履約標的或履約標的內容涉及於平面、廣播、網路及電視等媒體辦理政策宣導部分 ,應切實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明確標示「廣告」二字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 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違反規定者,處契約總價金之2%至5%數額之違約 金。 7. 本計畫辦理事項之選定,須經機關核定後實施。 9.聯絡電話: 10.其他聯絡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50.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579331905.A.706.html anek:轉錄至看板 toberich 01/18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