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yshadow: 如果很在意這個部份,應該要在簽約前事先約定 11/14 02:48
→ Icyshadow: 畢竟是商業案件,您也並非原創,所以頂多可以跟業主 11/14 02:49
→ Icyshadow: 要求是否可以跟手稿作者列在一起,算是參與共同創作 11/14 02:51
→ Icyshadow: 權利及義務的部份若要在結案後再爭取 總是都會變得尷尬 11/14 02:53
→ Icyshadow: 委婉的溝通也常是能否讓賓主盡歡的重要能力 :) 祝福您 11/14 02:56
→ kerfish: 我也覺得同樓上,算共同創作,有點像漫畫的劇本跟作畫的 11/14 11:47
→ kerfish: 分工的感覺 11/14 11:47
→ white07: 屬於對方吧?對方算是創意總監,你是下面的art 11/14 19:00
→ white07: 商業案出去就出去了 錢到手最重要 反正功夫在你手上 你 11/14 19:01
→ white07: 能做出更好的 11/14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