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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因為我孕期情況不是很穩定,醫生建議長期臥床安胎, 課務部分已請教務處幫忙找兼課老師,但是個案管理讓我有些苦惱, IEP、相關會議、相關的紙本作業等等等好像還是只能我自己完成, 想請問老師們身邊是否有類似的經驗能分享呢? 另外,想請教各位,因為我是請長期安胎, 人事主任回應須將28天病假請完之後--->請事假七天+產前假八天----->才請延長病假 請問為什麼不能病假請完後直接請延長病假呢?? 在此先謝謝老師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64.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_teacher/M.1439873186.A.AC3.html
rosecalla: 回答最後一項 我的人事是直接給特殊病假,沒說要把 08/20 00:22
rosecalla: 事病假用完.... 08/2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