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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雲林縣今年6/1公布了"雲林縣身心障礙巡迴輔導教師服務實施要點" http://tinyurl.com/jfh5fft 其中第十點 "十、專任輔導教師每人每星期授課節數以二十節(國中十八節)為原 則,兼任導師職務者授課數為二十節 (國中十八節),不含交通 時間,但所屬學校與服務學校距 離超過二十公里者,酌給交通 時間一節課。每節分鐘數比照該教育階段普通班,因排課需要致 每節分鐘數不足時,得合併各節分鐘數換算。" 每班置教師一至二人,設立導師ㄧ人,每月支領一份導師費。 導師20節課,專任也是20節課。 超過20公里可減一節課,至多減2節課。 在這實施要點公告之前 是導師16節課,專任教師20節課,但導師必須一個禮拜排一個半天(一整個早上或下午)到特教中心輪班,協助行政工作。 交通時間如上(至多減2節) 特教科的意思是說 特教中心原先都是巡迴班的導師輪班,沒有固定的行政人員 下班年度要設置固定的人力,取消導師的輪班,因此導師的授課節數增為20節。 ------------- 請問這合理嗎? PS:雲林縣因大多是小校,巡迴教師負責的學校個數是3-5校,光跑來跑去的時間就費時費力了, 除非是超過20公里以上可減1-2節,但還是不足以真正耗掉的交通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220.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_teacher/M.1466834735.A.DDF.html
orong: 台東巡迴18節,不給交通時數,最遠單趟來回快一個小時,一 06/26 09:23
orong: 公里2.多元...不分導師轉任 06/26 09:23
zadla2002: 新北巡迴最低19節。沒有限定交通時間 ,交通補助費也是 06/26 14:33
zadla2002: 照里程算 06/26 14:33
zadla2002: 沒有導師 06/26 14:33
mercuryash: 台中...沒有導師 08/0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