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apgg123 (new people)
看板street_style
標題Re: 道歉啟示
時間Sun Feb 24 22:19:10 2019
所以是被告哪一條?
再來是好奇
所以你2017年發的文章是造謠抹黑嗎?
還是半真半假?
弘宇要解釋一下嗎?
※ 引述《jason791227 (小八)》之銘言:
: 本人楊弘宇持用帳號Jason Yang、jason791227於民國106年7月5日、7日、10日,在臉
書
: 「FIND粉絲專頁」、PTT「Street style」網頁,張貼不當言論,使FIND品牌老闆黃先
生
: 名譽受損,特此向黃先生道歉,承蒙寬諒並保證今後決不再犯。道歉人楊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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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uyustacy: 好奇推 02/24 23:10
推 tanp23lj: 如果是事實的話根本不用怕告 反正有證人 有證據 怕啥 02/24 23:40
推 lateboy: 別為難他了吧~ 02/25 02:38
→ google60411: 沒必要在挖他吧 02/25 09:22
推 hehehaha: 他說不當言論,沒說是假的啊XD 02/25 20:55
推 StonedFrog: 對啊沒人說假啊,是有「不當言論」 02/26 09:32
→ StonedFrog: 我猜是真假參半,應該不是完全假的我猜啦 02/26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