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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嚮導群人員晉升細則> 第一章 隊員 第二章 幹部 第三章 嚮導 第四章 社外人員 第五章 附則 ============================================================================ 第一章 隊員 第 一 條 本細則依《成大山協幹部群組織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訂定之。 第 二 條 申請提升隊員之資格 一、本會永久會員。 二、參加過三次D級活動(含勘)以上之隊伍。 三、提交山野活動記錄。 四、通過基本爐具、露宿、帳篷、初岩及體能檢測(測跑)之測驗。 * 基本爐具:山野活動之野炊一次以上,由該活動嚮導認可;再由幹部測驗。 * 露宿:山野活動之野外露宿,由該活動嚮導認可。 * 帳篷:由幹部測驗核定。 * 初岩:訓練活動初岩二次以上,由該活動幹部認可。 * 體能檢測(測跑):操場10圈,男:28分鐘內。女:32分鐘內。 五、參加工作組。 第 三 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經幹部會議舉辦之晉升考核通過即為隊員。 考核內容:山難防救、山野常識、行政、裝備、隊伍審核。 第二章 幹部 第 四 條 申請提升幹部之資格 一、隊員。 二、具初級急救員資格。 三、通過中岩測驗。 四、曾擔任一次D勘嚮導、一次D活嚮導。 五、曾參加過一次C勘及一次B活出隊。 六、發表登山專題報告或擔任山野課程講師:須有三位隊員與十位以上社員出席, 經在場三位隊員認可。 七、曾任工作組職務,經組長認可。 第 五 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經幹部會議舉辦之晉升考核通過即為幹部。 考核內容:山難防救、山野常識、行政、裝備。 第三章 嚮導 第 六 條 申請提升嚮導之資格 一、幹部。 二、曾擔任公開招生大山活動領隊之職務 三、同意晉升成功後,由幹部群視社上需要進行回饋,如開設隊伍、教學課程等。 第 七 條 具備前項資格人員,得於幹部會議中提出A級隊伍計劃審核,待隊伍審核通過 並由幹部群認可後即為嚮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24.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tmountain/M.1620389396.A.E79.html ※ 編輯: sttmountain (111.250.124.12 臺灣), 05/07/2021 20:11:17
abz123456789: 我們要恢復嚮導制度了? 05/12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