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ndafju: 其實我覺得單純用抄的太累太浪費時間,不如印下來、留 05/04 23:18
→ lindafju: 空間,然後在留白處寫筆記,這樣有效率多了 05/04 23:18
推 sharonlu0303: 我不太習慣用方格筆記本,覺得眼睛好花@@ 05/08 16:38
→ sharonlu0303: 我自己是習慣寫在法條旁邊,再貼便條紙 05/08 16:40
→ ptt0219: 法條沒人在死背內容的,知道法條立法理由或其精神比較重 05/09 18:52
→ ptt0219: 要。 05/09 18:52
推 PeaceSan: 可以 05/17 23:08
→ PeaceSan: 但我現在發現考古題的解題模板背一背比寫筆記有用,供 05/17 23:11
→ PeaceSan: 參 05/17 23:11
請問有採用三分割、四分割的方法嗎?主題、事實、本質(解釋)、答案方式使用嗎?
※ 編輯: s117803866 (58.114.116.6), 06/04/2017 21: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