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malX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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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論公費生與延後返國義務
時間Mon Feb 16 08:04:28 2015
※ 引述《joda (回家)》之銘言:
: 不得不回應您對於你所謂的"一類組"的恣意論斷
: 公費留學的宗旨為培育「國內無法或難以培育之人才 」、「配合國家政策亟需培育
: 之人才」及「選送赴特別地區國家留學之專門人才」,這幾年各類留學獎學金的調整
: 可以看到,公費留學欲培育人才之學科,是以國內難以培育或是急需培育為主,實務
: 上則是每兩年對各學科之國內教授進行人才需求調查,於是乎這幾年改由頂大、科技
: 人才等專案取代公費留學中的資訊、電機、認知研究等等熱門學科,留在公費留學的
: 往往是冷門學科,以我本身的舞蹈學科為例,舞蹈研究在國世界都算是相對較年輕且
: 十分冷門的領域,目前就算是在舞蹈研究最早起源也最發達的美國,全美也僅有四個
: 以舞蹈為名的博士班成立,其他則是跨領域研究所有以舞蹈為研究對象,而兩年前台
: 灣才成立第一個舞蹈博士班。
: 也正是因為舞蹈研究新、冷門、屬於人文學科,在美國基本上沒有RA獎學金,以我們
: 系上為例,第一年只有University Fellowship或自費兩種選項,第二年開始則是爭取
: TA的機會,才能有經費就讀。因此,公費留學成為台灣學生最有可能得到的經費來源
: ,也是培育「國內無法或難以培育之人才 」的重要助力。同時,正因為舞蹈研究並非
: 傳統學科,這幾年在美國反而有許多tenue track的位子出現,因為許多新興的大學舞
: 蹈系不想往傳統以培訓舞者的方向發展,反而著眼以舞蹈研究為方向的藍海策略,搶
: 佔正在發展的新興學科學術地位。這些新興舞蹈系當然不會在百大名單之中,同時
: 更因為新興而沒有所謂專業領域的學術排名。但正也是新興,搶到位子的博士便有較
: 大的影響力得以左右舞蹈研究學術的發展。
: 取得學位後留在美國,對臺灣又有何可能的貢獻呢? 個人僅以舞蹈研究領育的王雲幼
: 教授為一例。王教授為雲門舞集創團舞者,之後前往美國攻讀舞蹈藝術碩士(MFA為舞
: 蹈實踐的terminal degree),之後受聘於喬治亞大學、伊利諾Wesleyan大學、科羅拉
: 多學院等多校,十多年前因對臺灣的想念,受台北藝大之邀回台擔任主任,推動了臺
: 灣舞蹈教育多項重要的國際交流,將學生送往國際舞台,同時每年也將科羅拉多學院
: 的學生帶到北藝大上課,體驗臺灣特有的舞蹈身體文化。本人能順利來到美國就讀,
: 也是受到王教授推動的姐妹校計劃恩惠。回過頭來,王教授從取得學位到回台服務的
: 時間,中間即是約五年的時間。之後又前往美國取得其他重要任證並兼任教職,往返
: 於北藝大與科羅拉多之間。
: 目前公費尚未取消返國服務,延緩返國也施實數年,目前我所知的舞蹈研究領域前輩
: 們都已返回臺灣,早期回去的剛好遇到缺額而幸運找到教職,晚些回去的剛好沒有遇
: 到缺額,而在各校流浪擔任兼任講師的也有。
: 這也是我認為將延緩返國服務調整往較為開放的方向發展的主因。實際上我個人的生
: 涯規劃並不包含留在美國,回臺灣是我個人的重要目標,但就整個學術領域發展及對
: 於台灣的貢獻來說,較為開放的政策能讓公費學生有更多可能產生影響力及貢獻。
: ※ 引述《charli (--/)》之銘言:
: : 雖然我的意見不及其他前輩的意見,但以目前小的觀察,所謂的延緩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 : 自己平心而論,美國的教職有那麼好找嗎?業界喜歡聘外籍的博士生嗎?
: : 我們很明白,現在美國經濟不景氣,NIH大砍預算,美國人自己本身都不見得能找得工作,
: : 哪輪得到國際生?
: : 三年博士後不夠,再給你五年博士後時間好了,你能保證你博士後結束就能找得到工作嗎
: : ?還是只是拖延歸國時間而已,尤其是像一類組的,基本上要找到職缺根本就是難上加難
: : ,甚至可能要轉行才能找到工作,如果文組為了混口飯吃,結果轉去金融業工作,那這樣
: : 延緩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我相信很多人就沒有辦法理解。
: : 十五年下來他能對台灣做得了什麼貢獻?改變國際企業對台灣人形像,抑或者只是圖利自
: : 己的美國夢?
: : 如果能找到教職,正式通過升遷拿到終身職,台灣還可以聘為講座教授不為過,那還是最
: : 好的結果,可是一兩千人裡面可能只有一兩個人能達到,大部分的人都只能做萬年博士後
: : ,直到計劃被砍,迫不得已才舉家返台找工作。
: : 我覺得問題並不是延不延緩,如果延緩可以讓這些人升上正式教職那還算好,重點就是有
: : 幾個人能真正做到?還是只是投機的行為?
: : 但我相信美國大環境影響,這些人的美國夢終將會破碎的,還是要返台找工作的。現實還
: : 是會淘汰不適任的人,美國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混,升等前也是每一年都要接受審查,終
: : 身職資格審查資格更是嚴謹,沒有過就是再見。
以表演藝術為例,很多領域的工作都必須親自在職場實踐過,才能真正獲得成長。
我認為公費返國必須最起碼緩個幾年,其中理由是包含一些國外求職、工作的實踐機會,
有留過學的前輩朋友們一定都知道,學校的環境即使在美國,仍然是具有某種程度的
保護傘,直到外面的公司、學校體系以外的歷練,畢業生才會有更高程度的成長,特別如
果是實務需求高的領域如表演藝術領域。
如果今天公費留考的學生,所得到政府給予的使命是以自身能力「貢獻」、並報答國家一
定時間長度,那個時間點如果設在畢業後,絕對不是一個理想的設計。
在這邊即使是優秀如公費生,在學校學學皮毛就被逼著回去以所學知識「貢獻」給國內,
那我覺得真正可以給予的內容是非常非常有限的,就如我們在台灣業界也是類似情形吧?
再優秀的高材生進了如台積電等等的公司,公司本身的再訓練,不才是真正競爭力與
應用的核心?我們的制度,又為什麼必須這麼急著讓這些人一畢業就回國貢獻所學?
如果今天是強調社會公平的價值,我倒覺得讓這些優秀學子一畢業就回國,是真正的對
國人不公平,因為他們帶回的,不過是國外學校教育裡的所學,加上皮毛般的實習經驗,
接收到這些能力經驗以及想法的國人,不才正是可憐受影響的?
因此,我覺得比較可行的方式,反而是不要限制返國義務期,而是要讓公費生們在找到
工作後(不限國內外),利用假期時間進行數年的返國講座或經驗分享,或是以撰寫階段
學習報告、或是製作學習素材等等方式,真正的貢獻給國內相關領域有需要的國人們。
我自己本身是自費生,純粹單純覺得身邊的公費生太可憐,很多有想法抱負,但家裡小康
負擔不太起長時間國外生活開銷的人,隨著家庭期望,考了公費有個基本開銷保障,
好不容易畢業了,不管哪個領域都知道得趁機工作、累積真正的實務經驗,無奈規定
必須返國,然後企業也會基於J1規定比較不愛用,其中的心情真的只有這些學芓才會體會
講難聽點,才剛學到點皮毛、正在實習求職的階段就得被逼著在時限內義務返國,到底是
害到誰?國外求職環境本來就需要點時間去轉圜,我不覺得這麼嚴苛的條件逼著底下,
這群公費生,還有他們帶回去的經驗,是多美妙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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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inktofu: 有人自費讀phd? 02/16 09:25
推 joda: 回樓上 有啊 02/16 09:26
→ popstarkirby: 早年很多唷... 02/16 09:31
→ YASUKOHUANG: 我的觀察是除了理工外,很多科系都來才找錢減免學費 02/16 09:31
→ ernie80168: 自費讀PhD的人不少 像有的系會規定第一年不給錢 02/16 10:19
→ ernie80168: 然後再看狀況要不要給錢這樣 02/16 10:19
推 vaquero: 回國義務講座和工作營前面都有提到,但不想看到的人也有 02/16 19:28
→ vaquero: 制度要嚴謹~作法要彈性~去綁住人不如一開始就選到好人 02/16 19:35
推 mikebbb: 讀phd要錢? 02/16 23:45
推 wander2000: 推此篇觀點 02/1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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