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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犯了一件很天兵的事,我12/1 提交了兩間學校 因為當時淹沒在作品跟sop中(申請film production MFA) 我在填推薦人關係時幾乎都填寫professor in xx department in xx University 我的推薦人的確都是來自學校的老師,但我後來一查才發現 一位是副教授,另外兩位都是講師職位....慘 我會這樣認為因為他們都是留美背景,副教授是傳播博士,兩位講師都是美國知名電影學校 碩士,所以誤認為他們都可以以教授稱呼(其中一位是我畢業製作指導老師,我甚至還用 thesis avisor來稱呼,後來才知道不是這樣寫的) 所以想問我是否應該立即寄信去修正這個問題,還是對美國說系統上的填寫只是形式呢 因為其中一間學校的系祕已經寄信給我說我的資料已經齊全了叫我等待面試 請問有人有碰過類似的問題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0.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abroad/M.1513783062.A.491.html
bboy0720: 他們自己表單可以修正 12/20 23:56
Theatreholic: 正確的職稱學校應該會參考推薦信的署名欄 12/21 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