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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標題可能下的不太貼切。 我的問題是,雖然已經拿到MS in Gatech Music Tech的ad, 但另一間新加坡的SUTD PhD面試約在Gatech Decision making之後, 這時候適合跟新加坡的教授提及或催促,表示希望可以提前面試嗎? 或是跟Gatech詢問是否能延長Decision時間? 不知道大大們有無類似經驗,請問應該用什麼口吻比較委婉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09.16.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abroad/M.1518488375.A.042.html ※ 編輯: fyjl (140.109.16.164), 02/13/2018 10:30:49
ron0908: 可以,就直接講說已經拿到別家的面試並需於幾號之前回覆02/14 13:10
ron0908: 可以加上說雖然已經被其他校錄取但貴校才是我最想去的02/14 13:11
ron0908: 這樣比較委婉02/14 13:11
ayaga3540: 美國的話415條款應該可以保障學生到4/15再決定?02/14 13:56
ayaga3540: 如果Gatech是要你在415前決定,應該可以延長才對02/14 13:57
Gatech是要我在2/10之後兩個禮拜內決定,應該是2/24以前,好早啊!如果適用415條款 就好了 ※ 編輯: fyjl (42.77.234.155), 02/17/2018 1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