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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束刪 借版標問一下~ 我是念法學碩士(llm)畢業後 藉著grace period留下來考7月底的紐約州律師執照 但因為時間不足以撐過那段時間,大部分的學生還會藉著申請opt的日期來撐 我當時傻傻地照做了,現在非常後悔...應該出境用esta撐過那段時間的 當初我離境的前一星期status都還是pending,可是就在我嘗試徹回的隔一天 馬上變成批准 QQ 我當時有聯絡學校負責的專員幫我去協調,但他給我的答覆是: 能不能再有一個opt,能不能異議,都得等到我第二個碩士唸完後才知道了 冏冏冏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傻傻浪費了一個opt 哀 有人有異議的經驗嗎?? 我根本沒用到那個opt阿阿阿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3.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abroad/M.1564961465.A.002.html
lworld: 感覺已經沒救了... 08/05 12:55
bluebluelan: 唸phd吧 08/05 12:58
cassine: 沒救了,有工作意願就趕快找工作 08/05 16:43
cassine: 若你已經開始念 MBA ,畢業後無法再申請 OPT ,因為唯一 08/05 16:45
cassine: 一次機會已經用掉,儘管你沒用;接下來要 PhD 等級才有 O 08/05 16:45
cassine: PT 08/05 16:45